福鼎市文化艺术中心项目施工监理中标公示
公告内容
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项目编号:******[FD-2017] 第004号、鼎交易2017(239)号、鼎招2017(121)号)
本工程于**年**月**日上午09:00在******中心(地址:******开标,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并经招标人确认定标,现将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1、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局
地 址:******福鼎市玉龙北路**号
联 系 人:*小姐 电话:************
2、招标项目名称及方式
招标项目名称:************中心项目施工监理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中标人及其中标金额
中标人:******公司,
中标金额:******叁佰捌拾肆万零壹佰捌拾贰元整(¥******元)。
总监理工程师:万勇; 证书编号:************。
监理期限:自本项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监理合同约定的监理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含保修阶段);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4、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评标委员会组长:张玉金。
评标委员会成员:余能为、萨枝捷、薛梅林、洪晓晖 、张玉金。
5、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被否决投标情况原因、理由与依据:
投标人名称 |
评审结果 |
原因 |
依据及理由 |
备注 |
******公司 |
不合格 |
投标文件中副总监理工程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年限未延期 |
不满足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评审办法和标准5.1.5拟派出的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满足本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和标准配备的标准和人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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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为2017年10月20日至2017年10月30日。
公示期内,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的相关规定向监管该项目的招投标监督机构进行投诉。
招投标监督机构:******
电 话:****** ******
招标人:************局
招标代理单位:************公司
2017年10月2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