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天工网 > 工程信息 > 招投标信息 > 浙江省招投标信息 > 关于安吉县递铺街道浦源社区(兴龙之城北苑、兴龙之城南苑、新安佳苑)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关于安吉县递铺街道浦源社区(兴龙之城北苑、兴龙之城南苑、新安佳苑)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11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会员开放,  后查看完整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湖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小区管理需求,受安吉县递铺街道浦源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委托,就安吉县递铺街道浦源社区(兴龙之城北苑、兴龙之城南苑、新安佳苑)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HZXFZX-****-***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

三、项目地点位于:湖州市安吉县

本项目包含3个小区物业服务;

兴龙之城北苑总建筑面积4252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1183.6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11574.69平方米。11幢房屋,其中多层住宅建筑面积10915.49平方米高层住宅建筑面积25113.08平方米,商铺建筑面积2590.85平方米。车位(库)共计273个。电梯共11部,小区出入口2个。

兴龙之城总建筑面3210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567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600平方米。5幢房屋,其中多层住宅建筑面积8490.57平方米高层住宅建筑面积7775.67平方米,商铺建筑面积6861.07平方米。车位(库)共计92个。电梯共4部

新安佳苑总建筑面积1334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510.9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2683.87平方米。8幢房屋,其中多层住宅建筑面积8054.93平方米高层住宅建筑面积 13105.89平方米,商铺建筑面积1213.31平方米。车位(库)共计170个。电梯共6部,小区出入口1个。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公司,中标后 15 天内必须在安吉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成立分支机构,本项目小区的物业服务由该分支机构负责,且该分支机构在物业管理上具有独立自主权;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拒绝转包和分包。

五、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报名/发售时间:202411 11 日至202411 18 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发售地点:************公司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昌硕街道石佛西路 (嘉和苑) 16幢营**室联系邮箱******@qq.com,联系电话******/******,联系人:******

3、标书售价: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4、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

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备查,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4)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社保证明;

5)投标报名表(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详细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传真号码以及邮箱等相关信息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六、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309:00时整

七、投标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心(安吉县昌硕街道天荒坪中路**号)第二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八、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4123日09:00时整

九、开标地点:******

开标地点:************中心(安吉县昌硕街道天荒坪中路**号)第二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应携带纸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必须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纸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社保缴费凭证原件(加盖社保部门公章)等有效证明出席开标会议。投标人代表未携带规定证明文件******处理。

十、投标保证金

本次投标保证金1万元缴纳时间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16:00时前到账,以到账时间为准。可用电汇,银行转账、******网银汇款等方式(拒收现金)。

投标保证金缴入:

收款单位(户名):安吉县微善公益联合会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浙江安吉农村商业银行灵芝支行

特别提醒:请各投标单位在办理投标保证金汇款时务必在用途栏注明项目名称,以免退还时不能及时到账。保证金收据开标现场领取。

如投标企业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若投标企业无正当理由退出投标的;评标委员会或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投标企业串通投标的;中标人未能在中标通知书规定期限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协议的。

十一、其他事项

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招标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本项目资格后审。

3.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业主大会会务费及路演费用由中标人支付。

十二、本次采购有关信息刊登在:

******网http://zfcg.czt.zj.gov.cn

******网 http://www.anji.gov.cn/

十三、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安吉县递铺街道浦源社区居民委员会

联系人:*******先生 联系电话:******0572-******

2、采购代理机构:************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昌硕街道石佛西路 (嘉和苑) 16幢营**室

3、会务机构:******

联系部门:社会工作部 联系电话:************

联系部门:纪监委 联系电话:************



附件信息:

  • 29.5 KB

您当前为:【游客】,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会员开放,  后查看完整内容。
提示

复制成功,快去分享给朋友吧!

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