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市无城镇新建综治中心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内容
******中心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中心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WH09CG2022FW8714(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号)
二、项目名称:******中心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金额:************.21元
是否中小微企业中标:是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 施工范围:******: 土方、砌筑、混凝土、门窗、屋面及防水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施工工期:******60个日历天 项目经理:伍京丰 执业证书信息: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编号:************) |
五、评审专家名单:******
杨丽、许洪峰、姜朋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中标价结算,中标价100万元以上,招标代理服务费=100万*1.2%+(中标价-100万)*0.48%。
收费金额:******17868.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方式:******
2、无效投标单位:******
3、中标单位业绩:详见附件。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
联系方式:************
2.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小企业声明函
3、业绩加分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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