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天工网 > 工程信息 > 招投标信息 > 新疆招投标信息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新疆检察2号楼机关食堂改建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新疆检察2号楼机关食堂改建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5-03-04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会员开放,  后查看完整内容。
项目概况 ******院新疆检察**号楼机关食堂改建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西路**号亚欣国际酒店**楼业务六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采购方式:******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如有):191.53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工作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是监狱企业的应当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如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3)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信誉,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处罚期内的)、******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内的)。近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因围标串标、偷税漏税、******处罚(处理)记录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将拒绝其参与本次磋商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  至 **年**月**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5:3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方式:******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五、开启

时间:**年**月**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院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您当前为:【游客】,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会员开放,  后查看完整内容。

相关招采信息

提示

复制成功,快去分享给朋友吧!

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