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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宫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南宫市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公告(远程异地+双盲分散评审)

发布时间:2024-12-12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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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局南宫市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已由 ******局******局南宫市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南审批投资招标核字【2024】**号、南审批投资审字【202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局 ,建设资金来自 南宫市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2招标范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1.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 3.1.1.2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设计资质及施工资质。 (1)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及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2)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及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号)中“附件:国发[2021]**号文件决定取消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号)的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提供的资质证书应符合上述文件要求,******处理。

3.1.2财务要求:提供**年度的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年以来新成立的企业可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月加盖公章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提供有效期内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含基本户开户证明)。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3.1.3信誉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失信被执行人投标,参加投标时投标人未被列入: ①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②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③未列入“******网”(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④******厅(http://zfcxjst.hebei.gov.cn/)联合惩戒(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⑤******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以开标当天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①取得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①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②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注:根据《******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号文件要求,如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则必须提供电子证书,******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说明:联合体投标的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由牵头企业人员担任。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可以为满足要求的同一人,也可以为满足要求得不同的二个人或三个人。

3.1.6业绩要求:近五年(**年**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备一项类似项目的“设计+施工业绩”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 注: (1)类似项目指水利水电工程(含河道整治或水生态治理或水环境治理)。 (2)业绩是指: ①投标人独立投标时, 应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或者提供“设计业绩+施工业绩”。 ②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时,须同时提供“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具备设计资质的单位提供)+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提供)”。

3.1.7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处于投标禁止期。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3家(≤3家); ②联合体各方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 ③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合同的全面履行和实施; ④投标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 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⑥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相应资质条件和能力及信誉。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 **:** ,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心、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1)评审方式:******

8.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日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 受理单位:******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局

电话:************

电子邮箱:******ngswj2013@163.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付费主体收费金额(元)
******局南宫市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中标人15000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局 招标代理机构:****** ******公司
地址:****** 邢台市南宫市凤凰路 165 号 地址:****** 唐山市丰润区建华小区A座**楼
邮编: / 邮编: 064000
联系人:****** 李钦梅 联系人:****** 宋立峥
电话:****** ****** 电话:****** ******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xyzjzbdl@163.com
网址:****** / 网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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