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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平片区交通与空间环境综合改善项目代建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3-06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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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平片区交通与空间环境综合改善项目代建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西平片区交通与空间环境综合改善项目 已由 ******局(项目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街道财政投资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中心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 代建服务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项目名称:******

路、宏伟五路、宏伟六路、宏伟八路、东骏路、西平三路、东二路、坡头六小路。

2.3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

大道、东至环城南路,总面积约4.9平方公里,主要包括:一是11条道路(10.01km)工程改造,包括宏伟路、宏伟一路、宏伟二路、宏伟三路、宏伟五路、宏伟八路、东骏路、西平

三路、宏伟六路、坡头六小路、东二路;

二是5个学校片区交通组织改善,包括阳光六小、阳光八小、阳光九小、阳光实验中学、南博职业技术学校共5个学校;

三是5个路口交通组织优化,包括长泰路-东骏路、绿色路-宏伟路、绿色路-东骏路、绿色路-坡头六小路、宏伟二路-西平三路。

工作内容包括:一是通过清退路内停车布设非机动车道、更新慢行铺面、升级建筑前区停车空间、完善照明设施等措施,全面提升片区11条道路空间品质。

二是优化阳光六小等5个学校的交通组织,规范停车秩序,提升通学路品质,提高校园交通运行效率及安全。

三是通过标线改造、增设护栏、增加信号系统及监控设施,优化5个交叉口交通组织,提高道路通行效率。

四是优化停车供给,结合城市更新适当增加停车资源,开展停车共享等措施弥补历史配建不足遗留问题,缓解停车难题。

五是结合公交客流、通勤特征等优化公交线路,提升出行效率;

******局部压缩慢行、绿化带等腾挪空间,改造升级为港湾式公交站台。

六是结合路灯照明、周边风格、工程建设等需求,通过绿化

增补、树木迁移等措施,完善片区绿化空间,营造优美生态环境。

七是安装城市照明设施漏电警示监测和节能装置,提升片区照明智能化管理水平。

2.4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资估算(或匡算)金额:******

2.5 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

功能、质量、进度等要求,在与委托单位签订代建合同后,立即介入工作,直至项目决算完成的全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服务范围应涵盖建设单位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前(不包含办理可研立项批复及勘察、设计招标)、中、后期手续办理及项目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工程建设材料设备等单位招标采购工作;

并对项目建设全过程(含前期未完工作及后续工作)进行管理,严格控制项目投资、质量安全和工期进度,至项目经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建立完整的工程档案资料,负责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并按程序办理资产移交手续,以及按有关规定承担保修责任负责代建项目建设实施阶段的项目管理工作并对代建过程中的安全管理负责;

(2)负责落实主要专业负责人员的配备,负责办理项目前期阶段及实施过程中的相关报建手续;

(3)负责按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组织材料设备购买和工程施工的招标,负责代建项目的服务事项、材料设备购买和工程施工的合同谈判、签订和管理工作;

(4)严格执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切实加强项目财务管理;

编制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和协助委托单位编制年度基建支出预算;

对施工单位的资金拨付申请提出审核意见;

(5)项目竣工投入使用或试运行合格后,代建单位应当及时编报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财政批复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后**日内,代建单位应当协助委托单位办理资产移交等相关手续,并按照财政国库管理规定,将结余资金上缴国库;

(6)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行使建设单位相关权责;

(7)协助委托单位开展代建项目后评价工作。

(8)负责代建项目建设实施阶段的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遵守国家、省、市所有关于环境保护的法规,严格控制项目产生的大气、水、固废、噪声等污染,降低对园区环境质量的不利影响。

负责督促施工单位编制生态环境污染防治专项方案,配备专业环境保护管理人员,落实各项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2.6 本次招标项目的服务期:项目建设的前期阶段(不包含办理可研立项批复及勘察、设计招标)、施工阶段至竣工验收,建设管理(代建)期限从签订代建合同之日起至项目缺陷责任管理期结束且办理完成资产移交和档案移交手续之日止。

2.7 本次招标项目的代建形式:本项目从项目代建合同之日到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届满(全过程)实行代建服务(具体工作内容根据项目实际开展进度情况进行调整)。

2.8 本次招标项目的管理目标

2.8.1 工程质量目标:按照国家、广东省、东莞市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进行质量评定和组织验收,符合设计标准,并通过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竣工验收合格。

2.8.2 投资控制目标:确保投资控制在保证最大工程费用之内。

2.8.3 工期管理目标:**年**月**日前完成该项目的全部竣工验收。

2.8.4 安全管理目标:确保不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

2.8.5 反腐保廉目标:廉政零问题。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具备有效的一级(或以上)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3.2项目负责人(首席责任人)资格: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高级项目管理师之一的执业资格,或具有工程类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3 其他要求:

(1)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相应企业档案"企业资质栏"的"资质名称"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上述第3.1款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 企业库建档应按照《关于企业库建档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公资交〔2016〕**号)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2)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交易系统信息数据采集时间前,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注册资本金或资质证书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投标人应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东莞市)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

(3)联合体参加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上述要求(招标文件另有约定除外)。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

3.6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人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若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的,包括联合体各成员单位):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六个月内,在本市有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处罚的;

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导致重新招标,再次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监督部门确认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在本市因拖欠工人工资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的;

□其他: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东莞市)下载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等资料。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年**月**日 09 时 30 分,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地点:******

5.******网络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东莞市)上发布。

7. 其它说明

7.1本次招标实行招标人负责制,潜在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

件、开标以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依法在规定的时间向招标人提出,逾期视为放弃提出异议的权利。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中心;

电话:******

地址:******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就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以及评标结果等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局 ;

联系电话:******

地址:******

7.2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

(2)银行出具的或由担保机构与银行共同出具的投标保函(注:为单纯纸质版形式)。

注意:

(1)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东莞分行盈彩支行

账号:******

(2)投标人在填写转账信息时,应在进账单或电汇凭证用途栏中注明"(本工程招标编号)投标保证金",以表明该款项是用于本工程招标的投标保证金;

(3)投标保证金数据超过投标截止时间后到达投标保证金账户的,视为无效。

(4)投标保证金的退回:各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转账单位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转账单位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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