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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南便民路与曹州路路口红绿灯施工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17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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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消防南便民路与曹州路路口红绿灯施工工程 ******公司(东营市东营区沂州路**号青年公社423)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采购方式:******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如有):46.10993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现场查询,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网”对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但已过限制期的除外)】;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须在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服务监管与信用信息综合平台(原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有在建项目被更换的项目经理六个月内不得参与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  至 **年**月**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方式:******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五、开启

时间:**年**月**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网等媒介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处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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