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洛-直却330千伏输电线路工程工程用(水泥)采购项目(采购编号:[2022]QSWZCG-080-1)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公示
公告内容
果洛-直却330千伏输电线路工程 工程用(水泥)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
的成交候选人公示
各相关供应商:
果洛-直却330千伏输电线路工程 工程用(水泥)采购项目(采购编号:******
序号 | 分标编号 | 包号 | 包名称 | 推荐的成交候选人 | 应答报价 (万元) |
1 | 001 | 包1 | 水泥 | ******公司 | 227.700000 |
说明:
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供应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疑问,有权依法提出异议或投诉,供应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异议、投诉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交异议、投诉书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投诉)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投诉)的名称;
3.异议(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二、法定异议或投诉人为所异议(投诉)项目的供应商和其它利害关系人,具体包括供应商、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评审专家等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供应商、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为法人当事人,评审专家为个人当事人。
三、法人当事人异议或投诉的,异议或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个人当事人投诉的,异议或投诉书必须由异议或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由本人提交。
四、异议或投诉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有效异议或投诉时间截止至成交结果公示结束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异议或投诉,不予接收:
1.异议或投诉人不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
2.异议或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异议或投诉书未署明异议(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异议或投诉、异议(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
4.超过异议(投诉)时效的;
5.已经答复,并且异议或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六、异议或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异议或投诉联系方式:******
采购人:******公司
联系电话/邮箱 ******
地 址 :******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电话/邮箱 0971-******/******@qq.com
地 址 青海省西宁市生物科技产业园经四路**号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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