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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什县乡村振兴工程--重点示范村(托万克库曲麦村)村容村貌提升项目

发布时间:2024-04-19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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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乌什县乡村振兴工程—重点示范村(托万克库曲麦村)村容村貌提升项目已经由乌发改批【202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援疆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乌什县乡村振兴工程--重点示范村(托万克库曲麦村)村容村貌提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399.85万元,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乌什县阿合雅镇托万克库曲麦(11)村
    2.工程规模:******支持阿合雅镇托万克库曲麦(11)村创建自治区乡村振兴重点示范村,主要对村内主巷道进行人居环境提升,打造特色文化活动小广场,打造实景模拟场地及室外实践点,建设乡村治理智慧平台及配套设施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
乌什县乡村振兴工程--重点示范村(托万克库曲麦村)村容村貌提升项目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12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需要项目负责人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年**月**日 10时00分 至 **年**月**日 11时00分 
    2.领取方式:******
    3.招标文件价格:0(元)
五、其他说明
    1.根据《******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号)要求,取消招投标活动中没有法律依据的投标报名环节。投标单位领取招标文件后,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时间参加项目开标会议。2.投标人须在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填写投标人项目负责人信息后下载招标文件。3.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将在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上发布,招标人在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上发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投标人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请投标人每天自行登录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网址为:https://ggzy.akszwfw.cn/BidOpeningHall/bidhall/default/login。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前上传投标书至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网、******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局
招标代理机构:******
******公司
地址:******
阿克苏地区乌什县新城路**号
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长沙路**号绿苑雅筑二期8栋2单元**室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任瑞栋
联系人:******
李金宝
电话:******
******
电话:******
******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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