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邮电职业技术学院(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培训中心)“无人机飞行训练基地”室外飞行设施设备竞争性磋商公告(二次)
公告内容
******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院(******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就“******院(******中心)“无人机飞行训练基地”室外飞行设施设备”(采购编号:******
一、项目名称:******
二、采购编号:******
三、项目概述:
1.交货地点:******
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天内交货,**天内完成安装调试
3.质量标准:合格
4.标包划分:1包
四、采购内容:******
包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备注 |
1 |
“无人机飞行训练基地”室外飞行设施设备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1)供应商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磋商,并以“包”为单位提供响应文件。
(2)本项目/包最高限价为 6.3 万元,供应商响应报价如高于最高限价,其响应将被否决。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或服务的单位;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3.供应商应具备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资质;
4.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公司,******院(******中心)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6.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年**月 17 日至**年12 月 20 日,每日上午09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营业执照为准)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注明被委托人手机号码及邮箱)、购买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上加盖企业公章,并携带原件备查),******公司**室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 12 月 24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厅。
供应商须派代表当面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采购人不接受以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响应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八、发布公告的媒体:
******网、******网、******网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院(******中心)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代理机构账户信息:
户名:******公司
开户银行:******公司金桥支行
账号:******
电子邮件:hbzb2@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