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天工网 > 工程信息 > 招投标信息 > 江苏省招投标信息 > 新民村村庄规划调整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新民村村庄规划调整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26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会员开放,  后查看完整内容。
索引号 ******w/****-****5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盐都区潘黄街道 发文日期 ****-**-**
文号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
体裁分类 公告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 有效

新民村村庄规划调整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2.预算金额:******

3.最高限价为:10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处理。

4.采购需求:新民村村庄规划调整编制项目,主要规划内容为:现状调查与分析、明确村庄发展目标、******局、落实用途管制、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落实国土空间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统筹产业发展空间、******局、人居环境整治规划、明确规划近期实施项目。详细内容及设计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5.合同履行期限(工期):签订合同后**日历天内完成规定工作内容。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主管部门相关标准并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7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1.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乙级及以上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

3.2.项目负责人资质和等级:必须是本单位的在职职工,并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 27 日至**年**月 31 日,每天上午08:**-**:30,下午1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 3 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年**月3 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要求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同时须提供投标文件电子档一份)。

2.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不收取质量保证金。

3.本项目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处

采购人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公司

地  址:******

联 系 人:     *女士                     

联系电话:******

 


打印 关闭
您当前为:【游客】,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会员开放,  后查看完整内容。
提示

复制成功,快去分享给朋友吧!

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