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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埇桥区大店闸、新河闸、付沟闸除险加固工程和宿州市埇桥区支河闸、季槽坊闸、朱沟寺闸、永镇闸除险加固工程水土保持验收技术服务单位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20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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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埇桥区大店闸、新河闸、付沟闸除险加固工程和宿州市埇桥区支河闸、季槽坊闸、朱沟寺闸、永镇闸除险加固工程水土保持验收

技术服务单位

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AHZS-******

二、项目名称:******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黄山路**号桑夏精英时代广场1#综合楼**室  

中标(成交)金额:******64500.00

最终得分:91.79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

项目名称:******

服务范围:******宿州市埇桥区大店闸、新河闸、付沟闸除险加固工程和宿州市埇桥区支河闸、季槽坊闸、朱沟寺闸、永镇闸除险加固工程水土保持验收技术服务单位。

服务时间:完工后1个月内完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并向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在建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顺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41220日至20241223日)。

、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中心

 址:******宿州市银河一路与磬云路交口汇金广场A座十七楼

联系方式:******蒋涛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王工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

                                           

  2024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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