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埇桥区大店闸、新河闸、付沟闸除险加固工程和宿州市埇桥区支河闸、季槽坊闸、朱沟寺闸、永镇闸除险加固工程水土保持验收技术服务单位成交公告
公告内容
宿州市埇桥区大店闸、新河闸、付沟闸除险加固工程和宿州市埇桥区支河闸、季槽坊闸、朱沟寺闸、永镇闸除险加固工程水土保持验收
技术服务单位
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AHZS-******
二、项目名称:******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黄山路**号桑夏精英时代广场1#综合楼**室
中标(成交)金额:******64500.00元
最终得分:91.79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项目名称:****** 服务范围:******宿州市埇桥区大店闸、新河闸、付沟闸除险加固工程和宿州市埇桥区支河闸、季槽坊闸、朱沟寺闸、永镇闸除险加固工程水土保持验收技术服务单位。 服务时间:完工后1个月内完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并向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在建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顺延)。 |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4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23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心
地 址:******宿州市银河一路与磬云路交口汇金广场A座十七楼
联系方式:******蒋涛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王工 ******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
2024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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