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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等级保护测评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06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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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况                                                    

    ******中心等级保护测评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LY24FW-050 

    项目名称:************中心等级保护测评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 

    预算金额(元):25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中心等级保护测评项目(二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50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等级保护测评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本项目要求合同签署后**日内完成测评工作。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①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法人证书)。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①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②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⑤供应商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满 3 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⑥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处罚期内的),将拒绝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年**月**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5: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年**月**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心

地 址:******乌鲁木齐市西八家户**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北京南路高新街**号盈科广场B座**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蕊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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