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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海南区西卓子山街道办事处赛汗乌素新村农副产品销售平台建设工程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时间:2023-04-04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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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赛汗乌素新村农副产品销售平台建设工程):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发布成交结果公示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1(赛汗乌素新村农副产品销售平台建设工程)代理服务费金额:******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赛汗乌素新村农副产品销售平台建设工程中标(成交)结果公示

项目编号:******

赛汗乌素新村农副产品销售平台建设工程竞争性磋商会议已于**年**月**日上午9:******中心**号开标室组织开标,经过评审委员会的认真评审,现将中标(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成交人:******公司

企业资质: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

成交价:(小写)844174元;(大写)捌拾肆万肆仟壹佰柒拾肆元整

期:满足采购人需求,合同中约定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安全要求: 必须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执行国家现行相关规定

评委名单:******

公示期:本公示有效期为三个工作日

报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若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可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报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若要投诉,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和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 处理办法》(七部委第 11 号令、九部委第 23 号令修正)的有关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书面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特此公示。

采购人:******处

联系人:******何工

电话 ******

地址:******

采购代理机构:************公司

址:********楼**室

人: 刘工

话: ****** ******

: nmgyygcxmglyxgs@163.com

二〇二三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处

地址:******西卓子山街道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区黄河东街财政综合楼(******院南门对面)**楼**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玉梅

电话:************

******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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