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皂河龙运城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07-28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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皂河龙运城建设项目(二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公司的皂河龙运城建设工程已经宿发改投资发﹝202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皂河龙运城建设项目(二标段)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

1.2 工程规模:******

1.3 工 期: **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按实际时间

1.4 质量要求:省优

1.5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 1个标段,招标内容为:皂河龙运城建设工程十里通圣、仁士渡酒店土方工程、基坑支护、桩基工程、土建、装饰、安装(给排水、电气、消防及通风工程、弱电工程)以及景观绿化、市政配套工程等图纸范围内项目,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其中技术标采用远程异地评审。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4.3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本人必须具有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4.4 企业自**年**月**日(含)以来(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达到60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住宅、厂房除外)。

4.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6.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c.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了法定代表人。

4.6.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4.6.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年的。

4.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6.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6.2 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4.6.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6.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6.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6.6 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6.7 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6.8 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 年的。

4.8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1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4.9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中心列为失信行为记录并在公示期内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4.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年**月**日9时00分至 **年**月**日18时00分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xzspj.suqian.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 235元(******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 130元),售后不退。咨询电话:******

5.2 ******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 CA 锁,可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中心模块搜索“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 CA锁。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年**月**日 09:30; 6.2 开标地点:******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异议投诉联系方式:******

7.1 异议事项联系方式:******

7.2投诉事项联系方式:******

7.2.1 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投诉电话:******

7.2.2工程建设项目异议、******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地 址:******

联系人:******

联系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邮 编:223600

邮 编:210000

E-mail:/

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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