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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主体安装工程

发布时间:2021-08-04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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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主体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宁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主体安装工程已由西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发改环资【2019】**号批准建设,******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类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

        (2)规模:******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工期 :主体安装工程建设总工期16个月(含冬季停工期),计划于**年**月**日开工(第一根钢结构),**年**月**日实现全厂整套启动。**年**月**日完成全厂72+24小时满负荷试运。

招标范围:******

合同估算价:13383.5491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2、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应为一级建造师(专业:机电工程)。

        3.2 该项目共1(具体标段)个标段,标段编号为:1。潜在投标人可对其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网》(www.qhggzyjy.gov.cn/)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 招标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

        4.3 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报名、登记等。

        4.4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 09时00分,******中心.西宁开标室六号(可容纳42人)。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上发布。

7 、接收异议

接收异议单位名称:******

接收异议联系人:******

接收异议联系方式:******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地    址:******

联系人:******

联系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年**月**日

附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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