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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宁国市霞西农事服务中心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11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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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GS-CG-TP-******

二、项目名称:************中心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联系地址:********号顺丰丰泰D座**室

成交金额:************.00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标准(质量):合格(按国家现行标准执行)。

施工工期:********日历天。接采购人通知后进场,直至通过验收。

项目经理:李恩来

执业证书信息: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皖******  

五、评审专家名单:******黄欢、岳兴高、王继昊。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谈判文件成交服务费;

2、金额16559.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宁国市霞西镇人民政府、安徽广振工程咨询******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宁国市霞西镇霞西街**号、宁国市张村路绿宝嘉园**号楼**号,联系电话:************0563-******。也可在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处理意见不满意,******局提出投诉(联系人:******************,地址:******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宁国市霞西镇人民政府          

地址:******宁国市霞西镇霞西街**号                

联系方式:*******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安徽广振工程咨询******公司            

址:********号楼**号

箱:******@qq.com         

联系方式:******刘工05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先生刘工

****** 0563-******  

十、附件

    1、

谈判文件.pdf

    2、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3、

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4、

最后报价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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