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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集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怀自然资告[2020]18号)(邢县国土告字[2018]21号)--

发布时间:2020-11-11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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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怀自然资告[2020]**号)
怀自然资告[2020]**号    2020/11/11

    经怀集县人民政府批准,******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HH-****-** 宗地总面积:  12773.53平方米 宗地坐落:  怀集县怀城街道大象片区N-3-**号
出让年限:  **年 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1.2 建筑密度(%):  大于或等于30
绿化率(%):  小于或等于20 建筑限高(米):  
主要用途:
工业用地
明细用途
用途名称 面积
工业用地 12773.53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161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场地平整: 基础设施:
起始价:  322万元 加价幅度:  20万元
备注: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工业用地**年,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交付土地之日起算。(二)本出让宗地的准入项目为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项目准入须符合肇庆市招商项目备案相关要求。建设项目在签署《投资合同》之日起**年内,实现项目投资强度(单位土地面积上的投资额)不低于200万元/亩,税收贡献(单位土地面积年度上缴税收额,不含关税、海关代征增值税、消费税)不低于20万元/亩,单位产值(单位土地面积上的年度工业产值)不低于300万元/亩。(三)******网上交易结束后4个工作日内,******局审核,******局出具的书面审核同意意见,******中心进行资格确认、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否则,******局有权向县人民政府申请取消本次拍卖成交,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并没收竞买保证金。(四)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宗地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宗地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包括同意接受《竞买须知》的约束。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地块后,不得以该地块的拍卖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抗成交结果及对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违反有关条款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公司企业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可单独申请竞买,不接受联合参与竞买。
    (二)******公司并办理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的,******公司进行开发建设,******公司须与出让方通过签订补充合同的形式同意承接竞得地块的全部权利和义务。
    (三)******中心缴纳竞买保证金人民币161万元。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年**月**日******网( http://ggzy.zhaoqing.gov.cn/zqfront/)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年**月**日******网( http://ggzy.zhaoqing.gov.cn/zqfront/) ******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17时3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局将在 **年**月**日17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年**月**日10时00分******网( http://ggzy.zhaoqing.gov.cn/zqfront/)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拍卖出让时间安排
    (一)公告时间:**年**月11 日至**年**月**日。
    (二)网上报名及缴交保证金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17时30分。
    (三)网上拍卖时间:**年**月**日上午10时开始。
    二、宗地出让付款方式及要求
    (一)******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二)土地出让成交后竞买保证金抵作土地出让价款,余款必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日内缴清,受让人未按时支付土地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
    (三)受让人必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按税法及有关规定依法缴清受让宗地的有关税费。
    (四)受让人足额缴清土地出让价款后,须在**日内提供有效缴款凭证等相关材料申请办理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和不动产权属证书。
    三、宗地交付使用
    土地出让成交后1个月内将土地交付给受让人使用。
    四、宗地开发建设期限
    受让人必须自土地交付之日起**月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月内竣工投产。逾期未动工开发满**年的,按规定征缴土地闲置费;逾期未动工开发满**年的,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违约责任具体按照《******处理办法》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联 系 人:欧生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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