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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阳区淡水街道乐华楼二期第一层A号商场建筑面积696.62平方米的商业物业市场租赁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12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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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信息 (流拍)
标的名称:******惠阳区淡水街道乐华楼二期第一层A号商场建筑面积696.62平方米的商业物业市场租赁组织方:******中心
公告编号:******惠公易产惠阳[2024]**号报价开始时间:**年**月**日 08时30分
交易编号:******GJB****-***报价结束时间:**年**月**日 10时00分
底价(万元):1.6022竞买保证金(万元):4.8066
报价幅度(万元):0.015报名截止时间:**年**月**日 09时00分

交易条件说明

一、交易标的内容

本次租赁标的位于惠阳区淡水街道乐华楼二期第一层A号商场,租赁面积696.62m2,因历史原因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仅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粤房字第******粤房字第******粤房字第******),本次租赁标的目前空置状态本项目以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易。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其他合法组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项目交易条件及要求

)本次租赁标的需缴纳交易保证金共计4.8066万元。

)竞得人不得存储、生产、加工、排放、出售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有污染、有放射性的危险品及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的生产经营活动。

)项目成交后,竞得人须提交报名材料供委托方审核。竞得人在交易公示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未联系委托方进行竞得人资格审查的;或竞得人不具备竞租资格的,委托方有权取消竞得资格并罚没其交易保证金。

竞得人领取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凭成交通知书与委托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缴纳履约保证金(最后一年的3个月租金)后持《房屋租赁合同》******中心办理退还交易保证金手续。逾期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委托方******网公开招租并没收竞得人交易保证金。

)租赁期限及租金自双方签订合同约定之日起计,5第一年至第二年的每月租金按《产权交易成交通知书》确认的价格计收,第三年至第四年的每月租金按第二年的月租金价格×(1+10%)计收,第五年的每月租金按第四年的月租金价格×(1+10%)计收;竞得人须在每月**号前缴清租金。

)标的物以现状出租,租赁标的实际面积如与信息公告所标示的面积有出入,以实际面积为准。

)在经营过程中,竞得人如需调整、改变租赁标的装修,先向委托方申报调整方案,经委托方同意后按期施工。

)竞得人竞得租赁标的后,经委托同意后可以转租。

)意向竞价方报名参与公开招租并缴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意向竞价方已完成对租赁标的现状、租赁合同范本内容及相关交易风险的充分了解和知悉,并自愿承担一切交易风险。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详见合同范本。

四、竞价方注意事项

一)竞价成交后,请成交候选人先等待3个工作日,3个工作日为成交候选人公示日(******网上成交次日起计)。若3个公示日内无质疑或投诉,竞得人应在交易公示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联系委托方进行竞得人资格审查。

二)******网上竞价系统(https://cqjy.huizhou.gov.cn/),******网上报名、缴纳保证金、报价、竞价。本次交易全程适用《******局 ******中心公共资源电子交易规则》(惠市政数〔2022〕**号)

(三)项目竞价成交后,竞得人不按《******局 ******中心公共资源电子交易规则》或挂牌公告规定的期限及本租赁条件及说明的要求,办理成交手续和签订交易合同的,均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其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联系方式

如须查看标的物,请联系委托方联系人:******,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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