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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灵峰街道公共区域内路灯养护(2022年度)服务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2-02-17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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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公司受******公司的委托,就其所需灵峰街道公共区域内路灯养护(**年度)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项目编号:******ZCCG-ZX-****-***

二.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项目)

三.项目概况:******

序号

名 称

服务内容及要求简述

数量

1

灵峰街道公共区域内路灯养护(**年度)服务采购项目

1.包括灵峰街道范围内的主要道路及小街小巷路灯设施和路灯工程的维修和养护,包括整杆路灯的灯杆及杆内线路、继电器、灯盘、灯具含光源、控制系统等设施的维护,确保路灯设施和亮化设施的正常运行。

2.地下埋设的和空中架设的电缆、线路管道、配电柜、控制箱等的日常零星维修及亮化工程的零星新建。。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包括浮玉路、梅灵路、香溢路、百福路、屯兵路、下扇中路、刘灵路、龙王溪边道、欢乐风暴至刘灵路、万章路、彭年路、安福路、目莲路、永康北路、中官路、老白丰线路、横山坞路、永康南路、黄泥岭路、独松关路、嘉祥路、墨竹路、清远路、灵岩路、望云路、枣园小区等所有亮化设施及路灯(含高杆灯、人行道灯、******院灯等)约1900套。

注:1、本项目采购预算价为40.00万元,投标报价不得超预算。

2、服务期:1个年度。合同一个年度一签,合同期满后,采购人将对成交供应商的履约情况进行考核评估,成交供应商能严格履行合同,服务良好,无质量问题,在服务内容、服务价格及其他合同条款均不变的情况下,可续签下一年度的合同。考核不合格的重新组织招标。

3、本表中数量为预计维保数量,结算按实际数量结算,服务期内如因新增等原因导致实际维保数量超过预计维保总数量20%以内的,超出部分费用不予以增加,各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此部分说明进行报价。

四.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2)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证书;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任何形式的转包。

五、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售价

1.发售时间: 2022217日至2022223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下午:14:**-**:00。

2.获取磋商文件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3.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4.磋商文件售价(元):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目前因疫情防控需要,供应商应以邮寄或电子邮件递交资料形式获取采购文件,请事先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联系邮箱******@qq.com ,电话:******

六.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222814:00(北京时间)

七.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处**号楼101会议室

八.磋商开始时间:202222814:00(北京时间)

九.磋商地址:************处**号楼101会议室

供应商应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等有效证明)。******处理。

十.磋商保证金:本次投标保证金:8000元。缴纳时间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可用电汇,银行转帐、******网银汇款等方式(拒收现金)。保证金必须按时间要求从供应商的银行基本账户中汇出,汇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银行账户中,不得通过第三者转入或现金解入,否则视为该供应商无投标诚意,其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保证金缴入:

账户名称:******公司

账号:******

开户行:******公司灵芝支行

十一.其他事项:

1、投诉与质疑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即为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同时将该书面文件的电子档发送至******@qq.com。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监督部门投诉。

2)质疑和投诉需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规定,******网中“下载专区”内下载,质疑时供应商需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环节的质疑。

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4)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本采购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3、因疫情防控需要,请各供应商严格按以下要求执行:

3.1投标单位必须指派无疫情接触史、身体健康且符合防控要求的人员参与开评标现场活动。为降低人员聚集风险,严格控制入场人员数量,投标单位限1人参加现场开评标活动。

3.2参加投标的人员,请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自备),听从工作人员引导,必须提供“一证一码”,即:身份证、“湖州健康码”(个人支付宝或浙里办APP中申领),主动配合做好体温测量、填写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投标人若为省外的,投标代表在持有“湖州健康码”的同时,须在支付宝APP在线申请入浙通行申报。

3.3“湖州健康码”显示为绿色可进入场地,“湖州健康码”显示为黄色、红色或者有发热、咳嗽等相关症状且不符合防控管理要求的人员,一律谢绝进入场地参加开评标活动。

3.4参与开评标活动的人员须现场如实完整填写企业或个人信息,不得弄虚作假,如因隐瞒有关信息导致发生疫情传播事件的,将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依法追责。

3.5参加投标的人员进场后分散就坐,避免面对面就坐,人员间隔不少于1.5米,严禁人员聚集。积极倡导讲卫生、除陋习,摒弃乱扔、乱吐等不文明行为。

3.6特殊时期,为避免各因素带来不便导致时间效率问题,请投标人应至少于投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到达开标现场,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做好登记。

3.7所有进入开评标现场的相关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以及省、市、县有关疫情防控的其他规定。

5.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复印件一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资质证书复印件);

5)授权代表社保缴费凭证或花名册;

6)供应商最近一个季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费的证明[税费凭证复印件,或者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7)磋商供应商报名表(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详细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传真号码以及邮箱等相关信息并加盖公章)。

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7、招标代理费用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支付。

十二. 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公司

联系人:先生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点:********楼

3、监督管理部门名称:************中心

监督电话:****** ******

******公司

******公司

2022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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