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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散采购灵峰街道2021年度公共区域路灯及亮化设施养护维护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01-20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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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处的委托,就《灵峰街道2021年度公共区域路灯及亮化设施养护维护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磋商项目编号:******ZJFY-LFJD-****-***

二、磋商项目:灵峰街道2021年度公共区域路灯及亮化设施养护维护采购项目

三、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序号

  

服务内容及要求简述

数量

1

灵峰街道2021年度公共区域路灯及亮化设施养护维护采购项目

 1.包括灵峰街道范围内的主要道路及小街小巷路灯设施和路灯工程的维修和养护,包括整杆路灯的灯杆及杆内线路、继电器、灯盘、灯具含光源、控制系统等设施的维护,确保路灯设施和亮化设施的正常运行。

2.地下埋设的和空中架设的电缆、线路管道、配电柜、控制箱等的日常零星维修及亮化工程的零星新建。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包括浮玉路、梅灵路、香溢路、百福路、屯兵路、下扇中路、刘灵路、龙王溪边道、欢乐风暴至刘灵路、万章路、彭年路、安福路、目莲路、永康北路、横山坞路、永康南路、黄泥岭路、独松关路、嘉祥路、墨竹路、清远路、灵岩路、望云路、枣园小区等所有亮化设施及路灯(含高杆灯、人行道灯、******院灯等)约1700套。

注:1、本项目采购预算价为40.00万元,投标报价不得超预算。

2、服务期:1个年度。合同一个年度一签,合同期满后,采购人将对成交供应商的履约情况进行考核评估,成交供应商能严格履行合同,服务良好,无质量问题,在服务内容、服务价格及其他合同条款均不变的情况下,可续签下一年度的合同。考核不合格的重新组织招标。

3、本表中数量为预计维保数量,结算按实际数量结算,服务期内如因新增等原因导致实际维保数量超过预计维保总数量20%以内的,超出部分费用不予以增加,各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此部分说明进行报价。

五、磋商项目概况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企业;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至本项目响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证书或机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转包。

七、磋商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采购公告发布时间至磋商截止时间。本项目采购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免费获取,不提供采购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

2、获取地点:******

1)政采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

2)******网上报名操作指南:“******网-办事指南-******中心-网上报名”(http://zfcg.czt.zj.gov.cn/bs_other/****-**-**/12002.html),咨询电话:*********-***-****

3、获取方式:******

4、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无;

5、提示:招标公告附件内的采购文件(或采购需求)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6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21日下午14:00时。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

九、磋商时间:202121日下午14:00时整。

磋商地点:******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

十、投标保证金:

本次磋商保证金为人民币0元。

十一、本次采购有关信息刊登在:

******网  http//www.zjzfcg.gov.cn

******网  http//www.ajztb.com

十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

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

2、******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

3、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4、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EMS邮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

5、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仅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6.因本次磋商为全流程电子开评标,******网的电脑及CA锁,最终报价由各磋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政采云平台在线完成。政采云平台在线报价操作失败的,供应商应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通过指定的电子邮箱提供。报价通过邮箱发送的,也应确保在政采云平台规定的时间发功成功。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政采云平台及邮箱均报价的,以政采云报价为准。

十三、质疑和投诉: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网下载专区下载。

2、质疑和投诉需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网中“下载专区”内下载,质疑时供应商需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环节的质疑。

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提出。

4、质疑受理地点及联系人。******公司(安吉县递铺镇递铺北路214号二楼),联系人:******   联系电话:************

十四、本项目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财政部、******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十五、其他事项:

1、本项目资格后审。

2、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3、《CA 申领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2452.html

4、《CA 管理操作指南》:

5、本采购项目成交供应商与采购单位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适用于浙江省政府采购贷款政策,简称“政采贷”,具体内容可参阅《安吉财政“政采贷”办理指引》。网址:******

十六、采购人、采购监管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处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2、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214号二楼

3、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局

联系电话:************

地址:******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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