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产业创新大厦设计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
西湖产业创新大厦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集体经济组织投资(资金来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项目名称:******
2.2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2.3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
2.5 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
(2)工程设计,包括总体规划方案设计、建筑方案设计、设计方案及调整、初步设
计、工程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配合及竣工图配合服务,设计内容包括:规划总平面、建筑(含绿色建筑)、结构(含基坑支护)、人防、给排水、电气(含强电、弱电、智能化)、消
防、防雷接地、暖通、节能、海绵城市、钢结构、室内公共区域装修及室外装修(不含室内精装修)、环境景观绿化及与主体建筑相配套的附属设施和构筑物。中标人尚需提供相关资料并协助招标人办理政府方面的立项、审批等手续。
(3)本项目属于民用建筑项目设计,其绿色建筑等级(暂定)为:一星级。
□(4)其他, / 。
具体范围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基础资料和设计(勘察设计)任务书。
2.6 本次招标项目的(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 15 个日历天(不包含招标人进行图纸审核的时间和报送相关部门审批的时间),配合服务期:自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的数字化审图之日起,至项目范围内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备注:具体开始工作的时间以中标通知书签发之日(或招标人书面通知)开始计算,最终服务时间以招标人批准的中标人提供的进度计划为准,若项目建设滞后则本合同服务期顺延到合同所有内容进行完成为止。
2.7本次招标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投标人应是资格预审申请已通过,具备投标资格的单位;采用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结构设计事务所与机电设计事务所;
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结构设计事务所与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结构设计事务所与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结构设计事务所与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机电设计事务所与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机电设计事务所与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机电设计事务所与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2项目(设计、□勘察设计)总负责人资格: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如联合体投标的须注册在联合体牵头单位),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
3.3 其他要求:
(1)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相应企业档案"企业资质栏"的"资质名称"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上述第3.1款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 企业库建档应按照《关于企业库建档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公资交**号)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成员应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各联合体成员组合的联合体资质满足上述要求)。
(2)******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应尽早核实信用档案与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或承接工程"状态。
(3)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 E 网通管理平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信息数据采集时间前,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注册资本金或资质证书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投标人应登录交易系统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
(4)联合体参加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上述要求(招标文件另有约定除外)。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以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参与组成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是建筑设计事务所。以非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资质参加投标的,则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②联合体成员数量要求:以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参与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建筑、结构、******院(各专业最多1 名)。
③若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④联合体所有成员均为独立法人,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5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
3.6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人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若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的,包括联合体各成员单位):
******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本工程所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总分小于(不含)90分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六个月内,在本市有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处罚的;
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导致重新招标,再次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监督部门确认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在本市因拖欠工人工资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的;
根据《******局关于建立东莞市建设行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等级管理机制的通知》(东建质安20236 号)的规定,被公开公告风险等级且在公告期内的风险企业;
其他:开标会现场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确认为失信被执行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4 年 07 月 04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交易系统下载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等资料。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年 07 月 24 日 09 时 30分,地点:******
5.******网络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东莞市)******网发布。本次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同时在 / 发布。
7. 其他说明
7.1本次招标实行招标人负责制,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
件、开标以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依法在规定的时间向招标人提出,逾期视为放弃提出异议的权利。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公司;
电话:******
地址:******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以及评标结果等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局;******局;
联系电话:******
地址:******
7.2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
(4)联合体参加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交(非牵头人缴交的不予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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