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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海隆码头有限公司厦门港海沧港区20#、21#泊位6#仓库工程(施工“评定分离”)(重新公告)

发布时间:2022-12-27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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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一)

******公司厦门港海沧港区

工程名称

20#、21#泊位 6#仓库工程(施工“评定分

招标阶段

施工招标

离”)(重新公告)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定标办法”-“定标办法前附表”-第 1 项 3.2.1 条款“定

标要素”中第 2 项“实力”-第(2)点“子要素内容”修改为“投标人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

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体建筑面积≥8000 平方米且单跨跨度≥30 米的仓储工程施

工总承包工程业绩。”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定标办法”-“定标办法前附表”-第 1 项 3.2.1 条款“定

标要素”中第 2 项“实力”-第(4)点“子要素内容”修改为“投标人承建(非参建)工程

获奖情况【限于国家级优质工程奖项(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

中国建筑工程钢结构金奖)、省级、设区市级优质工程奖项。获奖年度为 2017 年度(含)-2021

年度(含),以获奖证书载明的获奖年度为准(未载明获奖年度的,以颁发日期为准)。获奖

工程的承包方式应为施工总承包方式且合同身份为独立承包人(非联合体承包)】。”

三、招标文件原内容与本答疑(纪要)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纪要)内容为准。

招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

(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其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2022 年 12 月 19 日

2022 年 12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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