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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发布时间:2020-11-30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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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采购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成交金额:******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要求及标准 服务时间 单位 数量 单价
1 公积金广场物业管理 第二标段 公积金广场物业管理
1.总体服务要求:
(1)按照国家有关文件及《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 》进行服务;
(2)按照有关文件建立消防、安全、巡察、供电供水供暖设施、电梯空调避雷门禁设备的各项制度和工作流程,并严格组织落实;
(3)采购人对服务质量提出问题后,需要24小时内予以响应反馈;
(4)广场物业服务面积约9800平方米,需要维修、绿化、保洁、秩序维护等岗位人员约10人;
(5)服务时间**年。
2.具体要求:
2.1乙方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服务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服务。
2.2在保证期内因用服务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投诉,乙方应无条件整改。对达不到服务质量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由乙方承担因整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2.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服务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24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
2.4在服务质保期内,******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2.5上述的服务免费保修期为同服务期,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
2.6质量保证
(1)******处,为本项目提供全面的保洁、秩序维护服务。
(2)严格按照ISO9001国际质量体系标准,对各项服务工作进行管理,提供高质量的物业服务。
(3)严格按照《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及采购单位制定的标准执行。
(4)设立24小时服务电话,并对外公布,随时接待来访、报修、投诉等信息,做到收集、跟踪、回访等工作及时到位。
(5)所有服务人员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加强道德素质教育,以提高保洁队伍的整体素质。
(6)建立各项服务规章制度,并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执行服务记录制度,以规范、监督各岗位的工作,保证服务质量。
(7)实行“垃圾袋装化”管理及垃圾日产日清,避免二次污染。
(8)实行“洁净工程”,保持公共环境洁净,达到《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规定的要求,严格一级道路管理。
(9)管理岗位、技术岗位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持证上岗,持证上岗率100%。
(10)建立完善的各项应急预案,并定期按照应急预案实施演练,加强安全管理工作。
(11)文明工作,不与人发生口角,礼貌接待客户。
(12)如遇重大会议、接待活动,我方无条件全力配合。
(13)定期对全员进行安全知识、安全意识、安全操作等进行教育和培训,******公司负责,与甲方无关。
2.7售后服务
2.7.1广场及和公用设施维修养护的目标:
(1)广场及配套设施完好率99%以上;
(2)零修、急修及时率为100%;
(3)大中修工程质量合格率为100%;
(4)重大维修工程回访率为100%。
2.7.2按照国家有关文件及《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进行服务。
2.7.**室内保洁服务
1.服务内容:******
(1)室内公共区域、******厅、走廊、卫生间等公共部位保洁服务;
2.服务标准:
(1)确保环境明亮、整洁、通透;地面、墙面、柱面表面干净,玻璃明亮、无手印、污渍。
(2)地面、墙壁、公共办公区域及洗手间即时保洁:即时清扫、拖洗,8小时工作时间内巡回保洁,******厅地面进行不间断保洁。定点、定人管理洗手间,并在明显位置设置巡查记录,接受监督。
(3)有可行的保洁管理制度及实施方案。实行标准化清扫保洁,按规定程序保洁,以免损坏楼内设备、设施。
(4)楼梯、扶梯采取循环保洁,随时保持清洁卫生。
(5)天花板、通风口、墙壁、楼角定期清理,表面无明显灰尘。
(6)灯具、扶手、消防等设施、物品干净无灰尘,摆放整齐。
(7)标识、标牌、灯饰、消防栓内外部干净、无灰尘、无污迹,保洁人员要定时擦拭,擦拭完毕后确保调至正确位置,隔离带摆放整齐。
(8)垃圾日产日清,装袋封存,垃圾桶保持每天清洗更换,垃圾桶外壳干净、无污物,垃圾不多于容量的1/3,无燃着的烟头。
(9)做好地下展内禁烟工作,保持楼内空气良好。
(10)保洁用具及日常保洁用品存放在指定房间,不得随意摆放,工具摆放要分类摆放、整齐统一。
2.7.**室外保洁服务
1.服务内容:******
(1)室外公共区域清扫、保洁服务等;
(2)室外各种附属设施保洁服务;
(3)冬季清冰雪服务。
2.服务标准:
(1)道路、场地、...
**年。(第一年服务期满前续签第二年的合同;第二年服务期满前续签第三年的合同。) 1 7100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或质疑,请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依法按相关法规规定提出,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心
地 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心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十、附件
1.采购文件:DZC******-******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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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谈判组意见:一致推荐(******公司)为本项目的成交单位
3.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4.

中小企业声明函与残疾人福利性质单位声明函(******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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