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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市财政局中央空调采购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19-09-11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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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的委托,依据政府采购计划备案表及采购人提供的明确采购方式函,******局中央空调采购以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供应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响应。

一、项目编号:******ESZC(C)-【2019】H**号

二、项目名称:************局中央空调采购

三、磋商内容:******中央空调(详见磋商文件)

四、采购预算:45万元

五、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应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

1、落实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八、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九、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网

http://es.eszggzy.cn/esweb/

项目公告附件中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十、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上午9:30分整(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为磋商时间,逾期逾时送达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十一、递交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和磋商地点:************中心开评标区413开标室。

十二、询问和质疑:响应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询问和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人或负责人)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十三、公告期限: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445000

 

集中采购机构:******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445000

 

 

 

                                           ******中心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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