岫岩县2013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岫岩县2013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岫岩县2013******局以鞍水发【2013】78号文件转发《关于岫岩县2013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实施方案的批复》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岫岩满族自治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管理办公室,******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13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
2.2项目的建设地点:******
2.3工程规模:******40眼、泵房40座、水泵40台,引水堰1座,防渗渠道4.3公里,输水管路87.75公里等,项目改善效益面积1.2万亩。
2.4 资金来源:财政投资及自筹。
2.5工期要求:
3. 投标人资格条件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具有BBB级以上信用等级。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3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提供如下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2)营业执照副本(有上一年度年检);(3)资质证书;(4)安全生产许可证;(5)类似工程业绩(6)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专业建造师执业注册证;(7)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8)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注:报名时携带原件且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4.4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五万元整。投标保证金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须出示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以受理。
5.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6.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网、******网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岫岩满族自治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 址:******
联 系 人:刘科长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联 系 人:付贺
电 话:******
二0一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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