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城大道西侧阳光小区至神话段停车场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内容
项目概况
霞城大道西侧阳光小区至神话段停车场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登录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ZRZZBDL-HB-******
项目名称:******霞城大道西侧阳光小区至神话段停车场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4
最高限价(如有):******.84
采购需求:新建停车场4072平方米,侧墙266米。侧墙上部设置钢结构围挡,新建DN300双壁波纹排水管240米,新建排水井8座,道牙石311米,树池加箅子60套,混凝土路面1080平方米,垃圾清运1500立方米。(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其回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新版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2.税款所属期为**年**月**日至今任意月缴税凭证(至少包括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依法免税或零缴纳的须提供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证明材料);3.缴费所属期为**年**月**日至今任意月依法缴纳社保凭证(至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依法免缴纳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登录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方式:******其它
售价:0
截止时间:**年**月**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心第一开标室
时间:**年**月**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心第一开标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发布媒体:******
名 称:******局本级
地 址:******张家口市赤城县
联系方式:************
名 称:******公司
地 址:******河北省张家口市桥西区左岸国际A区809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任志成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