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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平县医疗中心建设项目装饰装修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04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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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心建设项目装饰装修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项目专项债券资金+项目贷款资金,招标人为******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DP-GC-******-**-**、02;

2.2项目名称:************中心建设项目装饰装修工程

2.3建设地点:******

2.4建设规模:******建筑面积209830.65本次装修工程分为两个标段。

一标段:总建筑面积82847.84平方米,其中1#-******院楼46665.62平方米(含连廊部分)2#-******院楼18091.25平方米,3#-******院楼18090.97平方米,具体内容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二标段:总建筑面积126982.81平方米,其中4#-门诊医技楼55836.19平方米,5#-体检楼4759.14平方米,6#-急诊楼4697.95平方米,9#-传染楼8489.22平方米10#-后勤楼5986.73平方米,地下室47213.58平方米,具体内容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工期要求:**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开工令签发的日期为准

2.6质量目标: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设计图纸范围内的装修工程施工及保修具体内容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8标段划分:本工程招标划分为两个标段

一标段:******中心建设项目装饰装修工程一标段;

二标段:******中心建设项目装饰装修工程二标段。

注:投标人可对两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允许中标一个标段

2.9招标控制价:总控制价:16819.343156万元;其中,一标段8470.593854万元二标段8348.749302万元

2.10评标办法:参照合理低价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符合《******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及《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3.3投标人自**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承揽过2项单项合同规模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类工程装饰装修类似业绩(注: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可以为同一项业绩)

3.4拟派项目经理自**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承揽过1项单项合同规模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类工程装饰装修类似业绩(注: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可以为同一项业绩);

3.5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领取、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时间:自202461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4.2下载地点:******

******网站“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http://www.taggzyjy.com.cn/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

******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网交易信息栏(答疑/澄清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625830分(北京时间)。

5.******网上电子投标、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注:******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5.3逾期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院

  址:******东平县东山路**号

联系人:******赵主任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址:********号

联系人:******李经理、赵经理

  话:******

8.异议受理

1)监督单位:************局工程建设科

     监督电话:**********-**27619

     地址:******东平县城平湖路345

2)异议和投诉

8.1潜在投标人对招标公告有异议的,******网络(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账户,进入“我的项目-项目流程”,点击“异议”)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8.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网络(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形式予以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8.3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经理、赵经理              联系方式:************

地址:********号      邮编:271500

8.4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或异议提出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异议答复不满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日内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向监督单位投诉。

8.5异议提出人提出异议或投诉人提出投诉时,应依法提供有效线索、相关证据及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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