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白县城南产业园标准厂房(产业示范园二期)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3-06-09打印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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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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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白县城南产业园标准厂房(产业示范园二期)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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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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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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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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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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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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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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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建单位(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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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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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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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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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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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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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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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类型及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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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白县城南产业园标准厂房(产业示范园二期)******网工程,总用地面积为 56524.42 平方米。产业示范园二期工程用地面积为22162.54 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 10216.8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1757.86平方米,其中建设 6栋标准厂房,每栋共三层,6#~10#标准厂房建筑面积均为 4800 平方米,11#标准厂房建筑面积为 6048 平方米,标准厂房总建筑面积为30048 平方米;配电房1间,建筑面积为 200.88 平方米;配套建设范围内的 6630.25平方米道路、20个机动车停车位、316个非机动车停车位、2583.25 平方米绿化、439.00米围墙和1个大门等附属设施。******网为纵一路南段,起点位于产业园区规划横四路,终点接产业园区规划工业大道,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全长992.442米,道路面积 34361.88平方米。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工程、道路工程、土方工程、给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工程、综合弱电管线工程、通信工程、******网智慧工程及其他相关配套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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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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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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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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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开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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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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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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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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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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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非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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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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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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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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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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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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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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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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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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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玉林市范围内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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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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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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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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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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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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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国家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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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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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旭(注册编号:************;身份证号:************0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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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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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俊(身份证号:************9018)
吴秋桦(身份证号:************4624)
【全部拟投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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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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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1.幸福里观澜墅东园18#、19#、20#楼及地下室工程
2.幸福里书香清华苑(2#、3#、5#楼)主体与基础土建工程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区级60.94分;市级78.8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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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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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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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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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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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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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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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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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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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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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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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国家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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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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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志昊(注册编号:************;身份证号:************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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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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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德文(身份证号:************3616)
廖明莉(身份证号:************2543)
【全部拟投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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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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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1.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调味品产业园·华强安平标准厂房(**号地块)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2.玉林东方鑫港汇2#、3#楼工程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区级59.31分;市级7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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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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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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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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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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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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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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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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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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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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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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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国家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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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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阙衍椿(注册编号:************;身份证号:************0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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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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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宗强(身份证号:************1115)
杨森清(身份证号:************1125)
【全部拟投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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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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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1.******局检修技术业务用房项目
2.幸福里书香清华苑(2#、3#、5#楼)主体与基础土建工程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区级64.34分;市级60.7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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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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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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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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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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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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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博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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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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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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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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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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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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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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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式5份。其中:招标人2份、招标代理单位1份、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1份、******中心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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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以上身份证号在公示时应隐藏中间部分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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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标候选人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招标人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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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标候选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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