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安徽省民政厅机房搬迁及网络优化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内容
目 录
第一章 磋商邀请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2021BFAFN01842
2.项目名称:************网络优化服务
3.项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
4.项目单位:************厅
5.项目概况:************网络优化服务,详见磋商文件
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7.项目预算:104.4万元
8.项目类别:政府采购服务
9.标段(包别)划分:共分1个包,本次采购第1包
二、供应商资格
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
2.获取方式:******
四、磋商时间及地点
1.磋商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2.磋商地点:******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同磋商时间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
采购人:******厅
地 址:******合肥市庐阳区濉溪路**号
联系人:******祁琪
电 话:******
2.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李工
电 话:******,******
3.电子交易系统
名 称:******集团电子交易系统
电 话:400 998 0000
4.电子服务系统
名 称: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 话:******
5.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厅
地 址:******合肥市阜南西路**号
电 话:******
七、其他事项说明
1.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2.******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上发布。
3.供应商应合理安排磋商文件获取时间,******网络拥堵无法操作。******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磋商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注:本表是本项目的具体要求,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说明与要求 |
3.1 |
采购人 |
******厅 |
3.2 |
采购代理机构 |
******公司 |
3.3 |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
******厅 |
3.4.4 |
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是 þ否 |
7.3 |
现场考察 |
þ不组织,供应商自行考察 □统一组织 时间:/年 /月 /日/时/分 地点:****** / 现场考察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备注:如供应商未参加采购人统一组织的现场考察,视同放弃现场考察,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8.1 |
网上询问截止时间 |
2021年8月9日17时30分 |
9.1 |
包别划分 |
þ不分包 □分为/个包 供应商参加多个包磋商的成交包数规定: / |
13.1 |
磋商保证金 |
(1)金额:****** □人民币/元 þ不收取 (2)磋商保证金形式: 第一类:þ转账/电汇 þ支票 þ汇票 þ本票 第二类:þ银行保函 þ担保机构担保 þ保险 第三类:þ电子保函 注:为减轻供应商负担,鼓励优先使用电子保函形式。 (3)递交要求: 1.如采用第一类形式: 磋商保证金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足额到达竞争性磋商公告指定账号。 2.如采用第二类形式: ①如采用银行保函,应为银行出具的见索即付无条件保函。如采用担保机构担保,******局审查批准,依法取得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融资担保机构出具的无条件保函。 ②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明确有效的查询途径(******网址链接及查询方式),否则该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担保无效。评审时磋商小组保留现场核查权利。 3.如采用第三类形式: 请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网站“通知公告”栏目查看《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操作手册》并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内容办理。 |
13.7 |
其他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的情形 |
/ |
14.1 |
磋商有效期 |
90 日历日 |
15.1 |
响应文件要求 |
加密电子响应文件 |
15.3 |
磋商现场提交的其他材料要求 |
/ |
16.1 |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
详见磋商邀请 |
17.3 |
响应文件解密时间 |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以电子交易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 |
19.1 |
磋商时间 |
详见磋商邀请 |
磋商地点 |
详见磋商邀请 |
|
19.3 |
评审方法 |
þ综合评分法 |
22.4 |
最后报价扣除 |
(1)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6%。 (2)监狱企业价格扣除: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4)符合条件的联合体价格扣除:/%。 (5)符合条件的向小微企业分包的大中型企业价格扣除:/%。 |
24.1 |
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和成交供应商 |
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数量:*-*家 |
确定成交供应商: þ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确定 □采购人确定 |
||
27.2 |
随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公告的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内容 |
(1)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2)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3)磋商业绩承诺函;(如有) (4)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6)磋商文件中规定进行公示的其他内容。(如有) |
28.1 |
成交通知书发出的形式 |
□书面 þ数据电文 |
29.1 |
告知磋商结果的形式 |
þ供应商自行登录电子服务系统查看 □磋商现场告知 |
30.1 |
履约保证金 |
(1)金额:****** / □免收 þ合同价的5% □定额收取:人民币 / 元 (2)支付方式:****** þ转账/电汇 þ支票 þ汇票 þ本票 þ保险 þ保函 (3)收取单位:************厅/******公司 (4)缴纳时间:合同签订前 (5)退还时间:验收合格后15日历日内 |
31.1 |
成交服务费 |
(1)金额:****** □免收 □定额收取:人民币/元 þ按下列标准收取:收费标准为中标(成交)金额的0.8% (2)支付方式:******þ转账/电汇 (3)收取单位:************公司 (4)缴纳时间:领取成交通知书前 |
34.3 |
质疑函递交方式、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
递交方式:******书面形式 接收部门:纪检监察室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室 |
35 |
其他内容 |
|
35.1 |
关于联合体参加磋商的相关约定 |
(1)联合体参加磋商的,磋商文件获取手续由联合体中任一成员单位办理均可。 (2)联合体参加磋商的须提供联合协议(见响应文件格式),相关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联合协议分工情况及磋商文件要求提供。 (3)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和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注:已办理“三证合一”登记的,响应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即可。 (4)关于联合体缴纳磋商保证金(如有):为简化评审现场磋商保证金查询、后期磋商保证金退还及合同备案清算手续,磋商保证金建议由联合体牵头人足额缴纳至本项目磋商保证金账号。 |
35.2 |
是否允许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 |
□是 þ否 |
35.3 |
社保证明材料 (如有) |
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要求提供的社保证明材料为下述形式之一(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扫描件): (1)******网站查询的缴费记录截图; (2)******局的书面证明材料; (3)经供应商委托的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与供应商有直接隶属关系的机构可以代缴社保,但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并经磋商小组确认。 (4)******院校,社保证明可以用以下任意一种: ①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教师证(须为本单位人员); ②医保证明材料。 (5)其他经磋商小组认可的证明材料。 (6)法定代表人参与项目的,无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即可。 |
35.4 |
本项目提供除电子版磋商文件以外的其他资料 |
þ无 □图纸 □光盘 □/ 获取方式:****** 上述资料请供应商在获取磋商文件后,自行登陆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本项目附件。 |
35.5 |
重要提示 |
(1)成交供应商应在规定期限内领取《成交通知书》,若成交供应商未在规定期限内领取《成交通知书》,采购人有权取消成交供应商成交资格,并将相关违约行为报送监管部门,实施信用惩戒; (2)成交供应商应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若成交供应商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签订合同,采购人有权取消成交供应商成交资格,并将相关违约行为报送监管部门,实施信用惩戒; (3)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存在规定时间内不组织人员进场开工,不履行供货、安装或服务义务等情况,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同时将相关违约行为报送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实施信用惩戒; (4)成交供应商成交后被监管部门查实存在违法行为,不满足成交条件的,由采购人取消成交资格,并做好项目后续工作; (5)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项目发生投诉、信访举报案件、履约存在争议时,拒绝协助配合执法部门调查案件的,采购人可以取消其成交资格或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
35.6 |
解释权 |
(1)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 (2)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 (3)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 (4)除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磋商及响应文件提交阶段的规定,按竞争性磋商公告、磋商邀请、供应商须知、评审方法和标准、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 (5)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
35.7 |
特别提醒 |
(1)本项目评审时将查询响应文件的机器识别码,如不同响应文件的机器识别码相同,相关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处理。 (2)因电子服务系统或电子交易系统出现软件设计或功能缺陷、运行异常等情况,影响政府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免责。 |
35.8 |
其他补充说明 |
无 |
二、供应商须知正文
1.适用范围
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所述的服务项目采购。
2.定义
2.1服务:系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咨询、调研、评估、规划、设计、监理、审计、保险、租赁、印刷、维修、物业管理等。
2.2时限(年份、月份等)计算:系指从磋商之日向前追溯X年/月(“X”为“一”及以后整数)起算。
2.3业绩:业绩系指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的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或磋商文件要求的相关证明。******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公司等)之间签订的合同,均不予认可。
除非本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否则业绩均为已服务完毕的业绩,业绩时间均以合同签订之日为追溯节点。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
3.1采购人: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的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2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各级人民政府指定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与政府采购活动有关的监督管理职责。本项目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4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除外。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满足以下条件:
3.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
3.4.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
3.4.3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磋商文件。
3.4.4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提供的服务非中小企业承接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3.5若竞争性磋商公告中允许联合体参加磋商,对联合体规定如下:
3.5.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磋商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磋商。
3.5.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5.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
3.5.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协议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提交。
3.5.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磋商,联合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
3.5.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3.5.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磋商,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3.5.8对联合体参加磋商的其他资格要求见供应商资格。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相关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3.7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4.资金来源
4.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磋商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
4.2项目预算金额或分项(或分包)预算金额见磋商邀请。
5.磋商费用
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其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
6.适用法律
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磋商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
7.磋商文件构成
7.1磋商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磋商邀请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采购需求
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第七章 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标投标操作规程
第八章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7.2磋商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
7.3现场考察及相关事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7.4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
8.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8.1供应商如对磋商文件内容有疑问,必须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网上提问形式(电子交易系统)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8.2采购人可主动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问题时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网及******网以发布更正公告的方式澄清或者修改磋商文件,更正公告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网查询。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
8.3任何人或任何组织向供应商提供的任何书面或口头资料,******网上发布或书面通知,******处理,不得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8.4对于没有提出询问又参与了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将被视为完全认同本磋商文件(含更正公告的内容)。
9.磋商范围及响应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
9.1项目有分包的,供应商可参与其中某一个或多个分包的磋商,成交包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
9.2无论磋商文件中是否要求,供应商所投服务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9.3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与磋商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响应文件均用中文表述。供应商随响应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时,以中文为准。
9.4除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0.响应文件构成
10.1供应商应完整地按磋商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相关内容。
10.2上述文件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签署和盖章。
11.证明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
11.1供应商应提交磋商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证明其响应内容符合磋商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1.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
11.3本条所指证明文件不包括对磋商文件相关部分的文字、图标的复制。
11.4为保证公平公正,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供应商对同一项目磋商时,不得同时提供备选磋商方案。
12.报价
12.1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磋商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服务,以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所有内容均应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的磋商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12.2供应商应在分项报价表上标明分项服务、伴随的货物和工程的价格(如适用)和总价,未标明的视同包含在磋商报价中。
12.3除非磋商文件另有规定或经采购人同意支付的,最后报价均不得高于磋商文件(公告)列明的项目预算,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2.4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磋商,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2.5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
13.磋商保证金
13.1供应商应提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供应商未按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3.2供应商请注意:
(1)前次采购失败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退还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2)采购代理机构磋商保证金缴纳账号采用动态虚拟账号(分包项目每一个包别对应一个账号),项目采购失败后,磋商保证金缴纳账号将会发生变化,请供应商参与后续采购时,注意勿将磋商保证金错交至其他项目虚拟账号或前次公告账号。
(3)凡转账到其他项目虚拟账号或本项目前次公告账号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3.3磋商保证金缴纳人名称与供应商名称应当一致。除非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公司代缴磋商保证金,视同名称不一致。磋商保证金缴纳人名称与供应商名称不一致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3.4联合体参加磋商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磋商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3.5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13.6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相应责任。
13.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的情形。
注:如磋商保证金采用第二类、第三类形式,出现以上情形的,由受益人向开立人申请索赔。
14.磋商有效期
14.1磋商有效期为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算起的日历天数,磋商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2在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的磋商保持有效,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磋商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4.3为保证有充分时间签订合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磋商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延长磋商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响应文件。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15.响应文件的制作
15.1本项目要求提供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文件的制作应满足以下规定:
(1)响应文件由供应商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中下载。******网络通畅状态下启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响应文件。
(2)在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处,供应商均应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或公章。联合体参加磋商的,除联合协议及磋商文件规定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各自盖章的证明材料外,响应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签章或公章。
(3)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供应商应对响应文件进行文件加密,形成加密的响应文件。采用数字证书加密的,加密时响应文件的所有内容均只能使用同一把数字证书进行加密,否则引起的解密失败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响应文件制作的具体方法详见“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的帮助文档。
15.2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而导致响应文件无法导入电子交易系统电子开标、评标系统的,该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该响应文件是指解密后的响应文件)。
15.3磋商现场提交的其他材料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6.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16.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网上提交加密电子响应文件。
16.2******网上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的,响应无效。
16.3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延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受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
17.响应文件的提交、修改与撤回
17.1供应商应当在第一章“磋商邀请”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响应文件在电子交易系统上传。
17.2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提交(以接收到电子签收凭证为准),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未按规定加密或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系统应当拒收。
17.3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解密时间前(以电子交易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对本单位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监督员监督下解密所有响应文件。
17.4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但属于磋商小组在评审中发现的计算错误并进行核实的修改、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不在此列。
18.磋商小组
18.1本项目将依法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成员由3人以上单数组成,磋商小组及其成员应当依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
18.2磋商小组依法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
18.3磋商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评审方法和标准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
19.响应文件的评审与磋商
19.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
19.2竞争性磋商活动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19.3磋商小组将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供应商独立进行评审。评审程序如下:
19.3.1初审。磋商小组对供应商必须满足和实质性响应的内容进行评审,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导致响应无效的,磋商小组将以书面询标的方式告知有关供应商。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至评审结束前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9.3.1.1不良信用记录指:(1)******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处罚记录。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磋商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9.3.1.2信用信息查询渠道:******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
注: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19.3.1.3信用信息记录方式:******
在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外,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作为初审依据。
******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19.3.2磋商。初审合格后,******网上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提交顺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19.3.3报价。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19.3.4综合评分。磋商小组只对通过初审,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19.4相关说明。
19.4.1为保证磋商活动顺利进行,******网上答疑;
19.4.2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经采购人代表确认作为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19.4.3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初审的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9.4.4无论何种原因,即使供应商磋商时携带了证书材料的原件,但响应文件中未提供与之内容完全一致的扫描件或影印件的,磋商小组可以视同其未提供。
19.4.5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及符合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外部证据。
19.5供应商授权代表对磋商过程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
20.终止竞争性磋商
20.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宣布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并将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
(1)有效供应商数量不足,导致本次磋商缺乏竞争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4)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1.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更正
21.1磋商小组将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1.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询标)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如有询标,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网上询标,也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参加询标。因授权代表联系不上、没有及时登录系统等情形而无法接受磋商小组询标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风险。
22.最后报价
22.1磋商并不限定只进行二轮报价,如果磋商小组认为有必要,可以要求供应商进行多轮报价。
22.2在磋商内容不做实质性变更或重大调整的前提下,供应商下轮报价不得高于上一轮报价。
22.3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最后报价也是签订合同的依据。
22.4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局、******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其最后报价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标准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最后报价扣除。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最后报价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标准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23.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原则及标准
23.1磋商小组依据本项目磋商文件所约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按照有效供应商综合总得分由高到低依次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综合总得分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者,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综合总得分且最后报价均相同的,由磋商小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24.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和成交供应商
24.1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的结果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并标明排列顺序。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经采购人或采购人授权的磋商小组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在指定媒体上予以公告。
25.编写评审报告
25.1评审报告是根据全体磋商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的报告,评审报告由磋商小组全体成员签字。对评审结论持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论。
26.保密要求
26.1评审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26.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27.成交结果公告
27.1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磋商结束后,******网(www.ccgp-anhui.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http://ggzy.hefei.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http://ggzy.ah.gov.cn)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27.2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成交结果公告期限、评审专家名单以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约定进行公告的内容。
28.成交通知书
28.1采购代理机构发布成交结果公告的同时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28.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8.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9.告知磋商结果
29.1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同时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告知未成交供应商本人的评审得分和排序。
29.2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做未成交原因的解释。
30.履约保证金
30.1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
30.2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1.成交服务费
31.1本项目成交服务费的收取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执行。
32.签订合同
32.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签订合同。
32.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2.3 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32.4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33.廉洁自律规定
33.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
33.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34.质疑的提出与接收
34.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4.2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八章)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超出法定质疑期提交的质疑将被拒绝。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
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
34.3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5.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采购需求
前注:
本说明中提出的技术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供应商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用户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磋商小组评审认可。
一、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说明与要求 |
1 |
付款方式 |
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款价的50%,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且通过审计后支付合同款价的50%。 |
2 |
服务地点 |
安徽省合肥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
3 |
服务期限 |
合同签订后65个日历天内完成验收 |
4 |
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二、项目概况
在原人大一楼建设新机房,整体规划与建设要满足《******中心设计规范》GB 5****-**** B级标准及其他国家相关现行标准及规范。新机房设备间、运维监控室、走廊需进行装修装饰,并且配备必要的基础设施(包括:会议桌、工桌椅、窗帘等)。建成后将原民政大厦(合肥市庐阳区濉溪路99号)10楼机房搬迁至包河区屯溪路435号原人大一楼,主要对能继续使用的设备完成搬迁、安装及调试,******网络进行优化提升。
三、服务需求
(一)新机房建设
1.工程概况
按照统一规划,******厅新办公场地位于老人大办公楼内,******中心机房位于办公楼一楼。由于现有房屋年限较久,各类设施及装修陈旧,并伴有墙面渗水等情况,此次机房建设一定要安装相关标准执行。整体机房建设规划建设总面积约为117平方米,其中主机房约为38平方米,UPS电源间约为19平方米,运维监控操作和大屏展示间约为41平方米,走道约为19平方米。
建设区域 |
面积(m²) |
放置设备或作用 |
主机房 |
38 |
主要用于放置机柜、制冷设备、******网灭火器材等。 |
UPS电源间 |
19 |
主要用于放置机房供配电的场所;合理规划放置几组储物文件柜。 |
监控操作间 |
41 |
******中心工作人员对整体机房实时监控、测试、运维的场所。 |
走廊 |
19 |
主机房与监控操作间连接区域。 |
注:以上数据仅供参考,各供应商需自行踏勘现场后确认。
2.建设目标
******中心,承担着多种业务,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因此建设一个安全可靠、功能完备、******局合理、可持续发展、设施先进,绿色环保、投资合理的现代化B******中心机房,******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三级标准要求。切实为IT设备提供一个安全、可靠的运行环境,同时为相关工作人员提供方便、快捷、舒适的工作环境,并为管理人员提供安全、高效的管理手段。
3.建设原则
******厅使用要求的机房,机房必须具有较强的通用性及应变能力,适应多样化计算机设备运营管理需求发展变化,并能够满足采购人未来5年—10年的发展使用需求。建设中需充分利用、整合现有资源,按照“实用可靠、有效适度、经济节约、技术先进”的总体原则实施。在机房建设过程中充分考虑方便今后的运行维护,并能有效降低机房运行及维护成本,同时在同类工程中起先进和示范作用。
4.建设内容
整体建设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机房装饰装修系统
(2)机房供配电系统
(3)机房防雷及接地系统
(4)机房综合布线系统(包括建筑群光纤改造)
(5)机房消防报警系统
(6)机房空气调节
(7)机房环境监控系统
(8)机房UPS系统
注:新机房机柜、精密空调、柜式空调利旧老机房机柜、精密空调、柜式空调,供应商负责完成相关设备拆卸、搬迁及再集成工作。
5.建设技术指标要求
本次机房需参照国家B级机房建设标准建设,依据GB5****-****《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中的有关要求:
(1)温度:开机时:22℃~24℃;停机时:5℃~35℃;温度变化率小于5℃/h,并不得凝露。
湿度:开机时:相对湿度达到40%~55%;停机时:相对湿度达到40%~70%。
(2)洁净度:主机房内的空气含尘浓度,在表态条件下测试,按国际A级每升空气中小于0.5μm的尘埃粒数,应少于18000粒/m3。
(3)噪音强度:主机房内的噪音,在电子信息设备停机条件下,在主操作员位置测量应小于65dB。
(4)电磁场干扰:机房内无线电干扰场强:在频率范围0.15MHz~1000MHz时不大于126db;机房内磁场干扰场强:不大于800A/m。
(5)静电电位:主机房内绝缘体的静电电位不应大于1KV。
(6)机房照明:计算机机房在距地面0.75m处,照度不应低于500Lx;基本工作间和第一类辅助房间不低于300Lx。
(7)备用照明:备用照明距地面0.75m处不低于50Lx。
(8)事故照明:计算机机房室等应设事故照明,其照度不应低于5Lx;主要通道及有关房间事故照明照度不应低于0.5Lx。
(9)供配电环境:工作频率:50Hz±0.5Hz,电压:380V/220V变化在3%内;相数:三相五线/单相三线制,波形失真率小于5%。零地电压<2V,并应满足电子信息设备使用要求。
6.******局要求
(1)******局时应采用“面对面”的摆放形式合理布置,形成冷热风道以达到节约能源和降低成本的目的。
(2)照明灯具的布置需满足各功能区域对照度的要求,机房内应采取避开设备、预留光通道的布置措施以提高灯具的光通率。
(3)机房的设备布置应满足方便机房管理、人员操作等要求要求。
7.******局
各供应商可现场核实具体相关尺寸,并根据实际需求对平面图进行优化设计,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具体的深化设计图纸。
(二)老机房搬迁
1.搬迁要求
******厅机房搬迁过程中,因业务系统及数据极其重要,数据的完整性和业务系统的正常运行需要得到保证。******网络进行重新规划,VLAN及业务逻辑架构、路由策略等需要重新配置部署,整个搬迁难度加大,过程将耗时较长。因此对搬迁前的业务全面梳理,搬迁过程的设备保全以及搬迁后的再集成工作均比一般搬迁项目要求更高。
(1)搬迁前须对搬迁的机房进行调研、评估、系统关联分析、风险分析,形成相关报告;制定详细的人力资源及搬迁进度计划,保障项目的顺利进行。
(2)正式搬迁前,为了保障业务数据的安全性,要求做好业务系统和数据的备份,不得造成数据丢失。
(3)要对搬迁设备进行妥善的包装和安全的运输,所有搬迁的设备必须加装防潮、防震、防静电等装置,防止设备在搬迁过程中出现损坏导致数据丢失。
(4)搬迁后实施设备安装和加电工作,应完成设备系统的搭建安装,完成系统一致性、完整性、可用性测试。
(5)搬迁服务商要求负责实施机柜内设备之间的接线,主要是光纤尾纤、双绞线等安装等工作。所有的机柜、设备及线缆等均按照统一的规范制作标签标识的。
2.搬迁内容
******厅老机房内相关设备设施搬迁至新建机房内,******网络设备、安全设备、******网和相关外联单位专线、服务器、存储设备和相关业务系统。虽然随着核心业务系统上云部署后本地机房中相关服务器、存储、网络、******网络环境中将不再使用,但是作为单位固定资产需要按照正常的搬迁操作实现机房设备设施整体搬迁至新机房,******网络整改方案按需重新集成。搬迁主要设备清单情况如下:
1.服务器设备清单
序号 |
机柜号 |
机柜位置 |
设备类型 |
设备型号 |
序列号 |
1 |
A02 |
27U |
服务器 |
戴尔pewer edge 1950 |
6L43M2X |
2 |
A02 |
24U |
服务器 |
ThinkServer RD630 |
NC****** |
3 |
A03 |
35U |
服务器 |
IBM System x3850 X5 |
06L1537 |
4 |
A03 |
30U |
服务器 |
HP DL580 G7 |
CNG208T1G1 |
5 |
A03 |
18U |
服务器 |
HP DL580 G7 |
CNG208T1FY |
6 |
A03 |
11U |
服务器 |
HP DL580 G7 |
CNG208T1FT |
7 |
A03 |
04U |
服务器 |
HP DL580 G7 |
CNG208T1G0 |
8 |
A04 |
06U |
服务器 |
浪潮 NF5280M4 |
****** |
9 |
A05 |
36U |
服务器 |
IBM System x3850 X5 |
99B4288 |
10 |
A05 |
31U |
服务器 |
IBM System x3850 X5 |
99B4286 |
11 |
A05 |
24U |
服务器 |
IBM System x3850 X5 |
06L1561 |
12 |
A05 |
19U |
服务器 |
IBM System x3850 X5 |
06L1563 |
13 |
A05 |
11U |
服务器 |
IBM System x3850 X5 |
99B4287 |
14 |
A05 |
6U |
服务器 |
IBM System x3850 X5 |
99B4285 |
15 |
A06 |
38U |
服务器 |
IBM System x3850 X5 |
06L1562 |
16 |
A06 |
33U |
服务器 |
IBM System x3850 X5 |
06L1565 |
17 |
A06 |
29U |
服务器 |
浪潮NF5280M4 |
****** |
18 |
A06 |
24U |
服务器 |
浪潮NF5280M4 |
****** |
19 |
A06 |
18U |
服务器 |
IBM System x3850 X5 |
06L1532 |
20 |
A07 |
**-**U |
服务器 |
浪潮NF8520 |
****** |
21 |
A07 |
**-**U |
服务器 |
浪潮NF8520 |
****** |
22 |
A07 |
**-**U |
服务器 |
浪潮NF8520 |
****** |
23 |
A07 |
**-** |
服务器 |
浪潮NF8520 |
****** |
24 |
A07 |
01U |
PC |
/ |
/ |
25 |
A08 |
**-**U |
服务器 |
浪潮NF8520 |
****** |
26 |
A08 |
**-**U |
服务器 |
浪潮NF8520 |
****** |
27 |
A08 |
**-**U |
服务器 |
浪潮NF8520 |
****** |
28 |
A08 |
**-**U |
服务器 |
浪潮NF8520 |
****** |
29 |
A08 |
**-**U |
服务器 |
浪潮NF8520 |
****** |
30 |
A08 |
**-**U |
服务器 |
浪潮NF8520 |
****** |
31 |
B02 |
35U |
服务器 |
浪潮NF5280M4 |
****** |
32 |
B02 |
32U |
服务器 |
浪潮NF5280M4 |
****** |
33 |
B02 |
29U |
服务器 |
浪潮NF5280M4 |
****** |
34 |
B02 |
23U |
服务器 |
浪潮NF5280M4 |
****** |
35 |
B02 |
19U |
服务器 |
浪潮NF5280M4 |
****** |
36 |
B02 |
10U |
服务器 |
华为RH2288H V2 |
******QP D10EC00115 |
37 |
B03 |
26U |
服务器 |
浪潮 NF8460M4 |
****** |
38 |
B03 |
22U |
服务器 |
浪潮 NF8460M4 |
****** |
39 |
B03 |
12U |
服务器 |
浪潮 NF8460M4 |
****** |
40 |
B03 |
05U |
服务器 |
浪潮 TS860G3 |
****** |
41 |
B04 |
26U |
服务器 |
浪潮 NF8460M4 |
****** |
42 |
B04 |
21U |
服务器 |
浪潮 NF8460M4 |
****** |
43 |
B04 |
14U |
服务器 |
浪潮 NF8460M4 |
****** |
44 |
B04 |
05U |
服务器 |
浪潮 TS860G3 |
****** |
45 |
B06 |
**-**U |
服务器 |
浪潮NF5280M4 |
****** |
46 |
B06 |
**-**U |
服务器 |
浪潮NF5280M4 |
****** |
47 |
B06 |
**-**U |
服务器 |
IBM System x3850 X5 |
06L1535 |
48 |
B06 |
**-**U |
服务器 |
浪潮NF5280M4 |
****** |
49 |
B07 |
**-**U |
服务器 |
浪潮NF5280M4 |
****** |
50 |
B07 |
**-**U |
服务器 |
IBM X3850 X5 |
06L1540 |
51 |
C01 |
**-**U |
服务器 |
IBM System x3850 X5 |
06L1534 |
52 |
C01 |
**-**U |
服务器 |
IBM System x3850 X5 |
06L1539 |
53 |
C01 |
**-**U |
服务器 |
IBM System x3850 X5 |
06L1560 |
54 |
C01 |
**-**U |
服务器 |
IBM System x3850 X5 |
06L1564 |
55 |
C01 |
**-**U |
服务器 |
IBM System x3850 X5 |
06L1559 |
56 |
C01 |
**-**U |
服务器 |
IBM System x3850 X5 |
06L1566 |
57 |
C02 |
**-**U |
服务器 |
IBM System x3850 X5 |
06L1541 |
58 |
C02 |
**-**U |
服务器 |
IBM System x3850 X5 |
06L1538 |
59 |
C02 |
**-**U |
服务器 |
IBM System x3850 X5 |
06L1542 |
60 |
C02 |
**-**U |
服务器 |
IBM System x3850 X5 |
06L1531 |
61 |
C02 |
**-**U |
服务器 |
IBM System x3850 X5 |
06L1530 |
62 |
C02 |
**-**U |
服务器 |
IBM System x3850 X5 |
06L1533 |
63 |
C03 |
**-**U |
服务器 |
IBM System x3850 X5 |
06L1536 |
2.网络、安全、存储设备清单
序号 |
设备类型 |
产品型号 |
机柜 |
位置 |
(1)网络设备清单 |
||||
1 |
接入交换机 |
H3C E126-SI |
A03 |
19U |
2 |
接入交换机 |
HUAWEI S3900 |
A04 |
01U |
3 |
接入交换机 |
HUAWEI S3050 |
B03 |
18U |
4 |
接入交换机 |
HUAWEI S3050 |
B03 |
36U |
5 |
接入交换机 |
HUAWEI S3050 |
B04 |
31U |
6 |
路由器 |
锐捷 RG-RSR50E SERIES |
B05 |
06U |
7 |
核心路由器 |
H3C SR8808 |
B07 |
**-**U |
8 |
接入交换机 |
H3C S5120 |
C03 |
42U |
9 |
接入交换机 |
H3C S5130 |
C03 |
21U |
10 |
接入交换机 |
HUAWEI S3050 |
C04 |
39U |
11 |
接入交换机 |
H3C S****-***S |
C04 |
**-**U |
12 |
接入交换机 |
H3C S****-***S |
C04 |
**-**U |
13 |
接入交换机 |
H3C S5120 |
C04 |
26U |
14 |
接入交换机 |
H3C S5120 |
C04 |
24U |
15 |
接入交换机 |
H3C S5120 |
C04 |
22U |
16 |
汇聚交换机 |
H3C S7508E-X |
C04 |
**-**U |
17 |
汇聚交换机 |
H3C S7508E-X |
C07 |
**-**U |
18 |
汇聚交换机 |
H3C S7508E-X |
C08 |
**-**U |
19 |
接入交换机 |
H3C S5120 |
C08 |
35U |
20 |
核心交换机 |
H3C S10512 |
C09 |
**-**U |
21 |
核心交换机 |
H3C S10512 |
C10 |
**-**U |
(2)信息机房基础设施单 |
||||
1 |
机柜 |
10台 |
/ |
/ |
(3)小型机、服务器及存储设备清单 |
||||
1 |
博科光纤交换机 |
Brocade 300 |
A01 |
39U |
2 |
博科光纤交换机 |
Brocade 300 |
A01 |
37U |
3 |
博科光纤交换机 |
Brocade 300 |
A01 |
35U |
4 |
SUN存储控制器 |
SUN ZFS STORAGEG 7320 |
A01 |
32U |
5 |
SUN存储控制器 |
SUN ZFS STORAGEG 7320 |
A01 |
30U |
6 |
SUN存储 |
SUN ORACLE |
A01 |
**-**U |
7 |
SUN存储 |
SUN ORACLE |
A01 |
**-**U |
8 |
SUN小型机 |
SUN ORACLE SPARC T*-* |
A01 |
**-**U |
9 |
SUN小型机 |
SUN ORACLE SPARC T*-* |
A01 |
**-**U |
10 |
存储系统 |
浪潮AS2200G2(25) |
A02 |
12U |
11 |
博科光纤交换机 |
Brocade 300 |
A07 |
**-**U |
12 |
博科光纤交换机 |
Brocade 300 |
A07 |
**-**U |
13 |
华为存储 |
华为S2600 |
A07 |
**-**U |
14 |
华为存储 |
华为S2600 |
A07 |
**-**U |
15 |
SUN存储控制器 |
SUN ZFS STORAGEG 7320 |
B01 |
**-**U |
16 |
SUN存储控制器 |
SUN ZFS STORAGEG 7320 |
B01 |
**-**U |
17 |
SUN存储 |
SUN ORACLE |
B01 |
**-**U |
18 |
SUN存储 |
SUN ORACLE |
B01 |
**-**U |
19 |
SUN小型机 |
SUN ORACLE SPARC T*-* |
B01 |
**-**U |
20 |
SUN小型机 |
SUN ORACLE SPARC T*-* |
B01 |
**-**U |
(4)网络安全设备清单 |
||||
1 |
防火墙 |
天融信 NGFW4000-UF |
A04 |
24U-25U |
2 |
IPS |
绿盟 NIPS NX3-CH3350 |
A04 |
**-**U |
3 |
安全审计 |
绿盟 SAS NX*-***C |
A04 |
19U |
4 |
数据库审计 |
绿盟 DAS NX*-***C |
A04 |
17U |
5 |
堡垒机 |
绿盟 SAS NX3-H200C-C |
A04 |
15U |
6 |
WAN网络加速 |
深信服WAN-1200 |
B05 |
23U |
7 |
WAF |
绿盟WAF NXS 3 |
B05 |
13U |
8 |
防火墙 |
H3C F1000-AK135 |
C03 |
**-**U |
9 |
防火墙 |
天融信 NGFW4000-UF |
C03 |
**-**U |
10 |
VPN |
深信服 SJJ1517-A60 |
C08 |
**-**U |
11 |
SC |
深信服 SC-470-VPN |
C08 |
34U |
12 |
VPN |
深信服 VPN-4050 |
C08 |
31U |
13 |
APM |
深信服 APM-4200 |
C08 |
28U |
14 |
VPN |
深信服 VPN-4050 |
C08 |
25U |
15 |
抗DDOS设备 |
绿盟ADSNX*-****-C |
C10 |
**-**U |
16 |
防火墙 |
天融信 NGFW4000-UF |
C10 |
**-**U |
17 |
IPS |
绿盟 NIPS NX3-CH3350 |
C10 |
**-**U |
18 |
应用负载均衡 |
PLOLINK PAS 3700 |
C10 |
**-**U |
19 |
应用负载均衡 |
PLOLINK PAS 3700 |
C10 |
**-**U |
注:本表为现有的所有设备,仅供参考,考虑到采购人业务系统将全部迁移至省政务云平台,具体搬迁设备清单以最优搬迁方案及采购人最终确认为准。
(三)网络优化提升
按照统一规划,民政核心生产业务系统将陆续搬迁至公有云平台,******中心DMZ区域和核心业务服务器区域相关设备将陆续下架停用。业务系统的迁出导致现有信息化系统内物理架构和业务逻辑架构出现变动,大量业务逻辑配置失效,路由及策略需要整改优化。为此在本次机房整体搬迁后,******网络系统进行重新梳理,******网络系统整体架构,优化设备部署位置,重新部署访问规则。
(1)******网络整体架构,******网络架构环境,******网络优化及业务拓展提供扁平化、高可扩展性基础架构支持。
(2)******网络安全建设,通过分析梳理新的业务需求,******网络安全相关建设标准要求,******网络安全相关资源,******网络安全体系,保障改造后的信息化体系安全可靠。
(3)新购SSL VPN网关,******厅之间打通VPN隧道,实现业务安全访问。
(4)利旧现有运维管理区设备,实现对机房的安全运维管控。
(5)******网络业务逻辑梳理,******网络配置,结合新办公大楼各部分分布情况和实际业务需求重新完成VLAN、地址、路由、策略等配置,完成系统重集成。
四、采购清单及参数要求
标◆符号货物指标重要性表述(未标◆符号货物指标不作为评审项)
标识重要性 |
标识符号 |
代表意思 |
重要指标项 |
★ |
评分项,每满足一项得0.8分 |
无标识项 |
评分项,每满足一项得0.3分 |
(一)新机房建设
序号 |
工程或设备名称 |
规格参数 |
数量 |
单位 |
一、装修装饰系统 |
||||
A、地面部分 |
||||
1 |
硫酸钙抗静电地板 |
地板组成:硫酸钙板基、镀锌钢板、防静电贴面、封边条、支架; |
117.2 |
m² |
2 |
通风地板 |
600*600*32mm;通风率不小于22%;与抗静电地板同一品牌 |
12 |
块 |
3 |
镀锌角钢支架 |
∠40*40*4mm |
77 |
m |
4 |
不锈钢收口条 |
1.0mm厚 |
6 |
m |
5 |
入口台阶制安 |
∠40角钢+抗静电地板饰面 |
1 |
套 |
6 |
地面橡塑保温 |
30mm带铝铂,阻燃B1级,主机房和电源室区域地板下加装 |
57 |
m² |
B、墙面部分 |
||||
1 |
墙面轻钢龙骨及其附件 |
C75/U75/U38,国标0.6mm厚度,主龙间距不大于600mm. |
120.7 |
m² |
2 |
墙面彩钢石膏复合板固定安装 |
1、表面材料:表材为55%镀铝锌彩涂钢板,钢板正面PE聚酯树脂C816,漆膜厚度20um;颜色为乳白色。背面EP环氧树脂3854,漆膜厚度9um;钢板厚度0.6mm; |
120.7 |
m² |
3 |
温控区墙面保温岩棉保温板 |
50mm厚,阻燃A级 |
120.7 |
m² |
4 |
精密空调区地板下、吊顶上一周不燃板封闭 |
8mm厚 |
10 |
m² |
5 |
发纹不锈钢踢脚线(含密度板基层) |
1.0mm厚/100mm高,304级发纹不锈钢踢脚线,内衬高密度板 |
89.2 |
m |
6 |
墙面乳胶漆 |
批腻子和乳胶漆各3遍(要使用环保材料) |
180.15 |
m² |
7 |
防火玻璃 |
12mm厚单层防火玻璃; |
13.28 |
m² |
8 |
墙面拆除 |
墙面拆除及垃圾清运 |
1 |
项 |
C、顶面部分 |
||||
1 |
******处理 |
环保型防尘漆两道 |
117.2 |
m² |
2 |
顶面橡塑保温 |
20mm厚,阻燃B1级 |
117.2 |
m² |
3 |
方形微孔铝板吊顶 |
600*600*0.8mm |
117.2 |
m² |
4 |
烤漆边龙骨 |
25*25*3000mm,烤漆面白色 |
89.2 |
m |
5 |
顶面吊筋 |
Φ8mm |
117.2 |
m² |
6 |
顶面轻钢龙骨及其附件 |
U50 |
117.2 |
m² |
D、门窗部分 |
||||
1 |
甲级钢制防火门 |
1500*2200mm 3樘,900*2200mm1樘 |
11.88 |
m2 |
2 |
防火玻璃门 |
900*2200mm1樘 |
1.98 |
m2 |
3 |
闭门器 |
防火门配套 |
5 |
只 |
4 |
轻钢龙骨加固不燃板封窗 |
C75 |
20 |
m2 |
5 |
窗帘 |
定制 |
40 |
m2 |
E、灾害防护及拆除系统 |
||||
1 |
水泥防水围堰 |
100mm宽*50mm高; |
10 |
m |
2 |
防鼠板 |
60mm高度,******处安装 |
2 |
个 |
3 |
******处理 |
地面及墙面1******处理。 |
117.2 |
m2 |
4 |
超声波驱鼠器 |
C型 |
2 |
个 |
5 |
******处理 |
∠50*50*5mm镀锌角钢,满足承重要求 |
2 |
组 |
6 |
******处理 |
∠50*50*5mm镀锌角钢,满足承重要求 |
2 |
组 |
7 |
******处理 |
∠50*50*5mm镀锌角钢,满足承重要求 |
2 |
组 |
8 |
******处理 |
∠50*50*5mm镀锌角钢,满足承重要求 |
1 |
组 |
9 |
外界连接的管、线、槽口用专用防火泥封堵 |
防火泥封堵 |
1 |
项 |
二、供配电系统 |
||||
1 |
综合配电柜 |
一体化配电柜,柜体尺寸800*400*2000 mm3.黑色,前门为门外门,内门为1.2以上冷扎钢板,外门为钢化玻璃有框门,后门为钢板双开门。配电柜设置数字式电流电压表,可接入环境监控系统,远程监控配电的基本参数。应配置应急筒灯自动切换装置。配置ATS双电源切换装置一套。 低压配电柜电气参数。功率:120KW,配电柜需承担机房市电设备供电并为UPS输入供电。 |
1 |
台 |
2 |
配电列头柜 |
所采用的柜型应与IT设备机柜外观相同、网孔门、颜色的一体化配电柜.配电柜设置数字式电流电压表,可接入环境监控系统, |
1 |
台 |
3 |
工业连接器 |
16A/三孔 与PDU配套 |
20 |
套 |
4 |
PDU插座 |
16A/8位,标配2米电源线 |
20 |
只 |
5 |
10A五孔插座 |
10A五孔 |
12 |
套 |
6 |
空调(监控室)插座 |
20A4孔 |
3 |
套 |
7 |
LED灯盘 |
600mm*600mm,LED灯盘。 |
25 |
套 |
8 |
格栅灯吊件制安 |
配套 |
25 |
套 |
9 |
应急筒灯 |
3.5寸 |
9 |
套 |
10 |
翘板开关 |
Ra系列白边框 |
3 |
只 |
11 |
阻燃铜芯电线(照明、插座) |
ZCBV-2.5mm2 |
1000 |
m |
12 |
阻燃铜芯软电线 |
ZCBV-4mm2 |
300 |
m |
13 |
阻燃铜芯电缆(机柜电缆) |
ZCVVR 3*4mm2 |
300 |
m |
14 |
阻燃铜芯软电线( 精密空调) |
ZCVVR-4*25+1*16mm2 |
40 |
m |
15 |
阻燃铜芯软电线(UPS输入输出) |
ZCVVR-4*25+1*16mm2 |
20 |
m |
16 |
阻燃铜芯电缆(机房进线电缆) |
ZCYJV-4*70+1*35mm2(数量暂定) |
80 |
m |
17 |
镀锌线槽 |
200*100mm |
20 |
m |
18 |
线槽安装辅材 |
配套 |
1 |
批 |
19 |
KBG电管 |
KBG Ф20 |
100 |
m |
20 |
电管支架制安 |
配套 |
100 |
m |
21 |
金属线盒 |
86型 |
50 |
个 |
22 |
金属软管 |
Ф25 |
100 |
m |
三、防雷接地系统 |
||||
A、防雷部分 |
||||
1 |
第一级防雷器 |
通流量为 60KA,响应时间≤25ns,380V4级防雷器 |
1 |
套 |
2 |
第二级防雷器 |
通流量为 40KA,响应时间≤25ns,380V4级防雷器 |
1 |
套 |
3 |
第三级防雷器 |
通流量为 20KA,响应时间≤25ns,380V4级防雷器 |
1 |
套 |
4 |
安装配件(空开、铜线鼻、连接线等) |
防雷器配套 |
3 |
组 |
B、地线部分 |
||||
1 |
机房逻辑接地铜牌 |
30*3mm |
24 |
米 |
2 |
铜牌支撑 |
配套 |
24 |
套 |
3 |
辅 材 |
配套 |
1 |
组 |
4 |
等电位连接(机房各金属体之间) |
ZRBVR6mm2 |
1 |
组 |
5 |
接地汇流排 |
配套 |
1 |
组 |
6 |
接地线引线(数量暂定) |
ZRBVR50mm2 |
20 |
米 |
7 |
接地断接箱 |
定制 |
1 |
组 |
8 |
检测联合接地桩子 |
配套 |
1 |
项 |
四、弱电布线系统 |
||||
1 |
六类四对非屏蔽双绞线 |
护套材质:PVC |
8 |
箱 |
2 |
光缆 |
6芯 |
1340 |
m |
3 |
六类非屏蔽模块 |
六类180度非屏蔽RJ45模块 |
12 |
个 |
4 |
六类24口配线架 |
六类非屏蔽配线架,1U,24口 |
20 |
个 |
5 |
理线架 |
1U |
20 |
个 |
6 |
六类非屏蔽成品跳线(2米) |
2米成品 |
50 |
根 |
7 |
光纤配线架或光端盒 |
光纤配线架或光端盒(8层-13层共6个楼层12个弱电井拉6芯光缆配光端盒,机房端配3个24口配线架,1层弱电井拉6类线) |
15 |
个 |
8 |
光纤跳线(3米) |
3米成品 |
50 |
根 |
9 |
光纤连接(熔纤) |
现场定制(约144点) |
1 |
项 |
10 |
双口面板 |
亚光双口86面板 |
6 |
只 |
11 |
******网格线槽 |
300*100mm |
16 |
m |
12 |
线槽安装辅材 |
配套 |
12 |
m |
13 |
KBG电管 |
KBG Ф25 |
100 |
m |
14 |
电管支架制安 |
配套 |
100 |
m |
15 |
金属线盒 |
86型 |
30 |
个 |
16 |
设备标签 |
配套 |
1 |
套 |
17 |
其它辅材 |
打线工具等 |
1 |
套 |
五、消防报警及气体灭火系统 |
||||
A、消防报警部分 |
||||
1 |
火灾报警控制器 |
壁挂式报警带打印功能,含备电 |
1 |
台 |
2 |
气体灭火控制器(2区) |
灭火一体机,带两个灭火区 |
1 |
台 |
3 |
感烟探测器连底座 |
分布智能型/电子编码/内置CPU |
4 |
只 |
4 |
感温探测器连底座 |
分布智能型/电子编码/内置CPU |
8 |
只 |
5 |
消防警铃 |
配套 |
1 |
只 |
6 |
声光报警器 |
非编码型 |
1 |
只 |
7 |
放气指示灯 |
配套 |
1 |
只 |
8 |
紧急启停按钮 |
不可恢复型 |
1 |
只 |
9 |
单输入/单输出模块 |
电子编码/内置CPU/单输入单输出 |
3 |
只 |
10 |
气体模块 |
配套 |
1 |
只 |
11 |
安全出口灯 |
配套 |
4 |
套 |
12 |
应急灯 |
配套 |
6 |
套 |
13 |
管内穿线 |
ZR-RVS2*1.5 |
100 |
m |
14 |
管内穿线 |
ZR-RVS4*1.5 |
100 |
m |
15 |
管内穿线 |
ZRBV1*2.5 |
100 |
m |
16 |
镀锌电管 |
KBG Ф20 |
50 |
m |
17 |
金属线盒 |
86型 |
50 |
个 |
18 |
金属软管 |
Ф16 |
50 |
米 |
19 |
自动报警系统调试 |
系统调试 |
1 |
系统 |
20 |
气体灭火系统调试 |
系统调试 |
1 |
系统 |
21 |
检测费 |
第三方检测 |
1 |
项 |
B、气体灭火部分 |
||||
1 |
70L 灭火剂瓶组 |
70L ,单瓶装 |
2 |
瓶组 |
2 |
HFC灭火剂 |
HFC-227ea |
140 |
KG |
3 |
消防排烟机装置 |
排烟量≥3800m³/h |
1 |
套 |
4 |
排烟机电源箱装置 |
配套;定制 |
1 |
套 |
5 |
排烟阀 |
配套 |
1 |
套 |
6 |
泄压口装置 |
定制 |
1 |
套 |
7 |
消防呼吸面罩 |
防毒型 |
2 |
套 |
六、空气调节系统 |
||||
A、新风系统 |
||||
1 |
新风机组 |
新风机风量≥400m3/h |
1 |
台 |
2 |
新风机防火阀 |
与新风机新风口配套 |
1 |
个 |
3 |
铝合金百叶风口 |
与新风机新风口配套 |
1 |
只 |
4 |
辅材 |
线、管等 |
1 |
批 |
B、空调系统 |
||||
1 |
精密空调 |
利旧,拆装(2台) |
1 |
项 |
2 |
铜管(回液管含保温管) |
Ф22,紫铜管(2台空调和1台压缩机) |
60 |
m |
3 |
铜管(热气管含保温管) |
Ф28,紫铜管(2台空调和1台压缩机) |
60 |
m |
4 |
制冷剂 |
R22 |
3 |
桶 |
7 |
室外机电源线(数量暂定) |
ZRVVR-5*2.5 |
60 |
米 |
8 |
控制线(数量暂定) |
ZRVVR-2*1.5 |
60 |
米 |
9 |
******处理 |
防震垫片 |
1 |
项 |
10 |
室外机底座制作 |
混凝土浇铸 |
1.00 |
项 |
11 |
辅材 |
管路、氧气、乙炔、氮气等 |
1 |
批 |
七、机房动环监控系统 |
||||
A、配电监控系统 |
||||
1 |
智能电量仪 |
带液晶屏,面板尺寸:72*72mm,开孔尺寸:68*68mm.配电柜面板开孔安装。可测量任何制式的全部相电压/线电压、电流、功率、电能、功率因数、频率等参数。RS485输出。 |
2 |
套 |
2 |
电量仪软件接口模块 |
根据配电柜自带仪表通信协议提供的数据,实时监测电压、电流、功率、电能、功率因数、频率等参数,监测的数据量由电量仪通信协议决定。 |
1 |
个 |
B、开关状态检测系统 |
||||
1 |
开关转换采集模块 |
8路开关状态监测、AC220V输入、RS485输出 |
2 |
台 |
2 |
供配电软件模块 |
根据开关监测模块采集的信号,实时监测开关的跳闸及通断电状态 |
1 |
套 |
C、UPS监控系统 |
||||
1 |
通讯转换模块 |
输入:RS232协议,输出:RS485协议,速率:自动转换波特率,300~115200BPS内置“自适应”芯片,隔离电压:3000VDC隔离在RS232边要求使用中继器:大于4000英尺距离或多于256个模块。 |
1 |
台 |
2 |
UPS通信软件模块 |
根据通信协议提供的数据,实时监测UPS的输入及输出电流电压、旁路状态、整流器和逆变器等状态、电池后备时间、负载率等参数,监测的数据量由UPS通信协议决定。 |
1 |
套 |
D、不定位式漏水检测系统 |
||||
1 |
漏水报警控制器 |
开关量输出/RS485输出,支持灵敏度档位调节。感应绳表面氟化物,耐磨耐腐蚀,与控制器配套,需和监控软件同品牌。 |
2 |
只 |
2 |
不定位漏水感应线 |
长度5M,绳表面氟化物,耐磨耐腐蚀 |
2 |
根 |
3 |
漏水监控软件模块 |
电子地图上显示漏水绳分布情况,和报警状态,与主软件配套 |
1 |
套 |
E、精密空调监控系统 |
||||
1 |
精密空调通信卡 |
空调原厂配套。提供RS485接口,并提供对应通信协议 |
2 |
套 |
2 |
空调监控软件模块 |
根据通信协议提供的数据,实时监测精密空调的风机、压缩机、抽湿加湿器、高压、水箱等状态、回风温湿度等参数,监测的数据量由空调通信协议决定。 |
1 |
套 |
F、温湿度检测系统 |
||||
1 |
温湿度传感器 |
温湿度传感器采用液晶显示,吸顶安装或墙面安装,额定电压:12VDC,测量范围:******-20℃~70℃,0~100%RH,精度:±0.5℃、±3%RH,输出:RS485。需和机房监控系统软件同品牌。 |
6 |
台 |
2 |
温湿度软件模块 |
电子地图上显示各温湿度监测点的实时数据,一旦数据超过设定的报警限值,数据显示变成红色字体,并同时启动其他系统具备的报警功能,与主软件配套。 |
1 |
套 |
H、消防监测系统 |
||||
1 |
开关量采集模块 |
有效距离最大500M、开关量输入通道:16、输入频率:100HZ、功耗≤0.7W。 |
1 |
台 |
需和机房监控系统软件同品牌 |
||||
2 |
继电器 |
24VDC继电器含底座 |
1 |
套 |
I、视频监控 |
||||
1 |
红外半球 |
1/3" CMOS 130万像素日夜型防水海螺摄像机,4mm(2.8,6mm,8,12mm可选),日夜型(ICR),阵列红外**-**米,DC12V,含电源。 |
6 |
台 |
2 |
硬盘录像机 |
2盘位8路 |
1 |
台 |
3 |
硬盘 |
4T企业级硬盘 |
1 |
块 |
4 |
辅材 |
线缆及KBG管、电源等 |
1 |
项 |
J、门禁系统 |
||||
1 |
门禁控制主机 |
1、四门控制器, 卡片容量:30000 记录容量:100000条; |
1 |
台 |
2 |
指纹读卡器 |
与门禁控制主机配套,可选择指纹、密码、卡或组合式开门方式。 |
4 |
台 |
3 |
出门按钮 |
根据现场门框与墙壁等及安装位置选用金属按钮或塑料按钮 |
4 |
个 |
4 |
电锁 |
带门磁信号,根据门的材质和结构,选择电插锁或者磁力锁 |
4 |
把 |
5 |
电锁配件 |
支架等 |
4 |
套 |
6 |
电锁专用电源 |
电锁专用电源 |
4 |
台 |
7 |
紧急无线开门遥控 |
在正常刷卡无法开门时通过无线遥控开门 |
1 |
套 |
8 |
门铃 |
门铃,安装于走廊大门外 |
1 |
套 |
9 |
USB台式发卡器 |
USB 即插即用 |
1 |
台 |
10 |
门禁软件集成 |
与主软件配套 |
1 |
项 |
K、其他配置 |
||||
1 |
专业工控主机 |
主机1U高度19英寸机架式安装,面板带液晶显示屏,具备双电源输入接口(支持220VAC常规电源输入和DC12V应急电源输入)。主机采用研华AIMB-215D工业主板,CPU低功耗无风扇固态封装,内存4G,硬盘1TB。主机具备6个COM口、******网口、8路RJ45(I/O)信号扩展接口,支持后续扩容,适应常年连续不间断稳定运行。需要和机房监控系统软件同品牌。 |
1 |
台 |
2 |
******网模块 |
串口信号转IP信号 |
1 |
套 |
3 |
电话语音报警机 |
USB接口语音机。需用户现场提供一条固定电话线路。 |
1 |
套 |
4 |
短信报警设备 |
短信发送猫,需用户自行提供手机SIM卡,移动或电信都可以。 |
1 |
套 |
5 |
主软件平台 |
图形化软件界面。 3D效果电子地图方式显示漏水位置、温湿度位置实时数据,实时显示存储各个子系统的监控数据,历史数据查询打印可提供值表和曲线图两种方式。具备在线设计编辑、保存功能。具备在线修改设置报警参数的上下限阀值、是否报警状态等。具备在线修改增减接收报警信息的手机号码、邮箱等。系统管理具备不同用户登录操作权限设置。具备报警信息查询、操作记录查询功能。具备系统各界面轮巡功能,轮巡时间间隔可修改。具备快速索引功能,可以快速点击查看众多监测设备以及仪表探测器中任何一个对象的运行参数。支持单点登录。如需北向接入综合管理平台,可以开放数据库接口,支持数据被调取。 |
1 |
套 |
6 |
WEB软件模块 |
******网页浏览软件,还可以进行查询、设置等操作。 |
1 |
套 |
7 |
语音定位报警软件模块 |
报警语音采用语音合成技术,每条报警信息都有具体语音提示。 |
1 |
套 |
8 |
短信报警软件模块 |
报警号码的设置添加与修改直接在软件后台操作,方便简单。当报警事件发生时,系统将通过短信猫模块,自动向设置的手机号码发送报警短信,******处理。 |
1 |
套 |
9 |
数据集中采控模块箱 |
2U高度标准机架式安装,黑色,可抽拉方便检修维护,面板带电源状态指示灯、漏水报警指示灯,面板自带8个RJ45信号扩展接口,箱体前后散热孔设计。含开关电源。
|
1 |
个 |
10 |
电源线 |
RVV2*1 |
200 |
m |
11 |
信号线 |
CAT5E |
200 |
m |
12 |
KBG电管 |
KBG Ф20 |
100 |
m |
13 |
安装辅材 |
包括线盒、软管等 |
1 |
项 |
L、大屏系统 |
||||
1 |
◆55寸液晶拼接屏 |
1、55寸超窄边屏,拼缝≦3.5mm 亮度≥500cd/m2,(响应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有权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对比度1200:1,采用LED背光源。响应时间≤8ms,显示色彩≥16.7M, 开机功耗≤250W,待机功耗≤0.5W。 2、★支持可灵活扩展多种接口模块:①可选1 进1 出AV 输入卡;②可选4 进1 出SDI 输入卡,可支持SDI 信号单屏4 画面分割功能;③可选HD Base-T 输入卡,******网线传输4K 图像;④支持外置红外输入接口,使客户通过遥控器随心所欲调试机器,也可以通过遥控器实现简易式拼接;⑤可选OPS 电脑接入显示。(响应文件中提供接口照片) 3、★为了保证拼接墙整墙白场的一致性,拼接屏需具备白平衡调整技术,使白场的色度均匀性Delta E≤1.2,确保白场的整墙一致性达到完美呈现。(响应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有权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 4、为了保证拼接墙整墙亮度的均匀性,拼接屏需具备亮度均匀性校正技术,使整墙亮度的均匀性提高到97%,完美解决业界“阴阳屏“现象,确保整墙画面完美显示。 5、为了保证拼接墙整墙的色彩还原性,拼接屏需具备色域校正技术,使拼接屏色温一致性△x≤0.005, △y≤0.005,确保整墙画面色彩还原真实、准确、不偏色。 6、采用动态背光技术,达到国家一级能效认证。 7、★支持通过调整Gamma曲线,使得实际Gamma曲线更为平滑且更为准确,从而提升显示设备的显示效果。(响应文件中提供自主知识产权证明文件扫描件) 8、所投产品的金属件之间应能承受1.5KV交流电压,历时1min的抗电强度,无击穿和飞狐现象。 9、★所投产品具有视频显示设备的自动唤醒系统、唤醒方法及视频显示设备。(响应文件中提供自主知识产权证书扫描件) 10、所投产品具有双通道显示设备的信源切换方法与装置。 11、支持智能温控风扇,可实时检测机内温度信息,并根据温度情况调整散热风扇转速。 12、★内置屏幕防灼技术,有效改善液晶屏显示静态图像时造成的残影现象。(响应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有权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 13、内置黑白精显模式,可将彩色信号转换为黑白灰度模式并提高图像细节辨认能力。 14、采用自然光技术,设备可自动根据外界的光强(亮暗)来自动调节机器显示亮度的技术,可有效节能和保护视力。 15、具备智能开机功能,多台显示单元使用时,具有智能开机延时引擎。 16、避免所有拼接显示单元同时上电,防止被浪涌电流冲击损坏。 17、组合方式:******2*2) |
4 |
台 |
2 |
液晶拼接系统配套软件 |
大屏配套使用 |
1 |
项 |
3 |
大屏连接线缆、控制线缆、电源插板等辅材 |
DVI/VGA/RJ45连接线,电源插板、等 |
1 |
项 |
4 |
安装支架 |
型材壁装支架,安装方便,维修便捷 |
1 |
项 |
八、UPS系统 |
||||
1 |
◆UPS主机 |
1、40KW兼容机架式与塔式两种安装方式主机高度≤3U,可软件或者硬件设置为三进单出、三进三出工作模式,可放入标准19寸标准机柜中; |
1 |
台 |
2 |
◆电池 |
1、阀控式12V/100AH免维护铅酸蓄电池64节,质保期≥3年(含电池间连接电缆); 4、★电池外壳通过GB/T ****-****标准防火阻燃等级的合格检测报告,提供MSDS化学品检测报告(响应文件中提供以上证书及报告扫描件); |
64 |
节 |
3 |
电池柜 |
C32,UPS专用电池柜,含电池间连接线缆,整柜静电喷塑(黑色),内部标配直流控制空开。 |
2 |
台 |
4 |
安装辅材 |
UPS系统安装辅材 |
1 |
批 |
注:此表中装修材料的数量为前期调研评估数据,仅供参考,具体以施工所需为准;材料质量不低于此标准。
(二)老机房搬迁
序号 |
工程或设备名称 |
规格参数 |
数量 |
单位 |
1 |
机房搬迁 |
1、原有机房信息系统梳理、软硬件设备关联分析、统计设备数量、登记设备的运行状态、做好标签标识。 |
1 |
项 |
(三)网络优化提升
序号 |
工程或设备名称 |
规格参数 |
数量 |
单位 |
1 |
核心交换机板卡扩容 |
现有S10512交换机扩容1块48端口千兆电口板卡 |
2 |
套 |
2 |
◆网闸 |
1、******网接口(包含管理口、HA口):≥6个10/100/1000M电口,≥8个SFP插槽;******网接口(包含管理口、HA口):≥6个10/100/1000M电口≥8个SFP插槽; 6、文件同步:可根据异常条件进行报警,如MD5校验失败、堆内存占用过高等条件;支持邮件报警方式;文件同步:支持文件格式特征过滤;并能提供文件类型判断工具以帮助用户识别不常见文件类型;可根据异常条件进行报警,如MD5校验失败、堆内存占用过高等条件;支持邮件报警方式; 11、★产品以及厂商资质要求:1)投标产品具备公安部《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网络隔离-增强级);2)投标产品提供满足GB
3****-**********中心的检测报告;(响应文件中提供以上证书及检测报告扫描件); |
1 |
台 |
3 |
◆SSL VPN网关 |
1、1U标准机架式设备,至少配置1个RJ-45 Console口,6个10/100/1000M自适应电口,2个千兆SFP插槽,2个万兆SFP+插槽,2******网络接口扩展槽位,2个USB口;SSL加密吞吐≥350Mbps,支持并发用户数不少于2000,IPSec加密吞吐 ≥400Mbps,防火墙吞吐≥6Gbps;本次配置500个PC端并发用户授权;可同时用于IPSEC 和SSL VPN接入; 6、★支持IPSec手动隧道,手动输入密钥参数,无需协商,可以满足IPSec VPN跨越单向光闸传输加密要求(响应文件中提供产品功能界面截图证明);支持IPSec隧道例外规则添加,******网段中设定例外地址流量不进入加密隧道; |
1 |
台 |
4 |
网络改造 |
1、******网实际环境进行详细确认;包括业务情况、资源规划、网络规划、IP地址规划等;按照招标人实际的业务需要进行新系统合理规划部署,******网络改造建设方案并获得采购人确认; |
1 |
项 |
五、报价要求
本项目报总价,报价为成交供应商完成本次项目的全费用价格,其组成包括
但不限于人员工资、交通费、通讯费、税金、利润、社会保险费、合同工期内的风险费用等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履约期间不予追加任何费用。请供应商充分考虑并谨慎报价。
六、其他要求
1、成交供应商需要提供一年免费质保承诺,质保期为自项目验收通过之日起开始计算。
2、在质量保证期内,由于设备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任何损失或损坏,中标方须免费负责更换。
3、在质量保证期内,成交供应商应提供7×24小时服务的支持电话,对于招标人提出的技术支持要求能保证在2小时内到达故障现场。一般故障在4小时内解决,特殊故障在24小时内解决。若成交供应商负责维保的技术人员不能排除故障,成交供应商需立即通知设备原厂商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解决故障问题,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4、成交供应商提供专业工程师到项目现场进行巡检服务(每季度 1 次),现场例行巡检、维护保养服务。
5、成交供应商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的正品。成交供应商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使用和保养条的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成交供应商应保证货物能够与原有设备兼容。在货物最终验收后的质量保证期内,成交供应商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担。
6、在质保期内,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人关于产品质量问题的通知后七天内,应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7、如果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通知七天后没有弥补缺陷,采购人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8、为确保系统正常运转,采购文件中未提及的所有辅材及配套的附属设备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并确保质量。
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
一、总则
本项目将按照磋商文件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的相关要求及本章的规定评审。
二、评审方法
2.1初审
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初审,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初审表如下:
初审表 |
|||
序号 |
评审指标 |
评审标准 |
格式及材料要求 |
1 |
营业执照 |
合法有效 |
提供有效的供应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和税务登记证的扫描件或影印件,应完整的体现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和税务登记证的全部内容。已办理“三证合一”登记的,响应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即可。 |
2 |
税务登记证 |
合法有效 |
|
3 |
不良信用记录查询 |
供应商不得存在供应商须知第19.3.1.1条中的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
详见供应商须知第19.3.1条要求 |
4 |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
格式、填写要求符合磋商文件规定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 |
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四 |
5 |
磋商响应函 |
格式、填写要求符合磋商文件规定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 |
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三 |
6 |
磋商授权书 |
格式、填写要求符合磋商文件规定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 |
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无需此件,提供身份证明即可。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五 |
7 |
磋商文件获取情况 |
在磋商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完成磋商文件获取 |
|
8 |
响应文件机器识别码查询 |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机器识别码不得相同 |
|
9 |
磋商报价 |
符合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正文第12、22条要求 |
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一、二 |
10 |
商务响应情况 |
符合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付款方式、服务期限、服务地点的要求 |
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六 |
11 |
其他要求 |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或磋商文件列明的其他要求 |
|
初审指标通过标准:供应商必须通过初审表中的全部评审指标。
2.2综合评分
2.2.1磋商小组按照下表对进入综合评分的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
2.2.2本项目综合评分满分为100分,其中:技术资信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80%,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20 %。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类别 |
评分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范围 |
技术资信分 (80分) |
满足标◆符号货物指标要求情况 |
1. ★代表重要指标,每满足一项得0.8分,共25项,共计20分; 2. 无标识项每满足一项得0.3分,共30项,共计9分。 注:以磋商响应表和“货物指标要求”中证明材料要求作为评审依据。 |
*-**分 |
设计方案 |
根据项目整体设计方案的安全性、科学性、先进性、合理性、详实性、可扩展性等进行综合评分: 1)方案系统规范、重点突出、详尽、科学严谨,对项目要求进行深化,针对性强的,得6分; 2)方案基本符合要求,具有一定实用性的,得4分; 3)方案有待提高的,得2分; 4)差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
*-*分 |
|
实施方案 |
根据项目实施方案的可行性、完整性、合理性,项目实施进度,人员培训计划详实性,技术架构遵循卫生部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指导意见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分: 1)方案系统规范、重点突出、详尽、科学严谨,对项目要求进行深化,针对性强的,得4分; 2)方案基本符合要求,具有一定实用性的,得2分; 3)方案有待提高的,得1分; 4)差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
*-*分 |
|
售后服务计划及承诺 |
根据售后服务计划及承诺,至少应当包括服务团队、服务方式、服务内容、服务响应时间及售后服务承诺的内容等进行综合评分: 1)方案系统规范、重点突出、详尽、科学严谨,对项目要求进行深化,针对性强的,得4分; 2)方案基本符合要求,具有一定实用性的,得2分; 3)方案有待提高的,得1分; 4)差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
*-*分 |
|
人员配备 |
1拟配备的项目负责人(1人): (1)具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的,得2分; (2)******中心颁发的CISP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证书的,得2分; 2、拟为本项目配备的技术人员(项目经理除外): (1)拥有UPS高级认证工程师证书,得2分; (2)拥有地市级及以上应急管理部门签发的操作项目为制冷与空调设备安装修理作业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得2分; (3)同时拥有高压电工作业、低压电工作业证,得2分; (4)拥有安全技术防范行业技术人员能力考核评价证书或安全防范系统安装维护员证书的,得2分; (5)******网络工程师中级及以上资格认证证书,得2分; (6)拥有CISAW信息安全保障人员认证证书,注册方向:安全集成(专业级),得2分; (7)拥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系统规划与管理师认证证书,得2分; (8)拥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信息安全工程师认证证书,得2分。 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 ① 相应证书的扫描件; ②供应商为上述人员缴纳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形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
*-**分 |
|
供应商资质 |
1、供应商具有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的下列认证: (1)业务连续性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 (2)IT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 (3)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 2、供应商具有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信息系统安全集成)证书得1分。 3、供应商具有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信息系统安全运维)证书得1分。 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证书扫描件。第1条同时提供******网证书信息查询截图。 |
*-*分 |
|
业绩 |
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具有: 1.机房建设项目业绩,每提供1个业绩得2分,最高得4分; 2.机房搬迁项目业绩,每提供1个业绩得2分,最高得4分; 3.******网络安全建设项目业绩,每提供1个业绩得2分,最高得4分。 注:①以上同一业绩合同若包含多项业绩的,只按一个业绩得分; ②响应文件中须提供项目合同及验收证明扫描件,若证明材料中无法体现签订时间、项目类型等评审内容时,须同时提供业主单位(合同甲方)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加以明确说明,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
*-**分 |
|
价格分 (20分) |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最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2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最后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最后报价)×20%×100 |
2.2.3分值汇总
(1)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再取各位评委评分之平均值,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得到该供应商的技术资信分。
(2)将每个供应商的技术资信分加上根据上述标准计算出的价格分,即为该供应商的综合总得分。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
(服务类)
第一部分 合同书
项目名称:************网络优化服务
项目编号:******2021BFAFN01842
甲方(采购人):
乙方(成交供应商):
签订地: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厅(以下简称:甲方)通过******公司组织的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活动,经磋商小组评定,(成交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乙方)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现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
1.1 合同组成部分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
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
1.1.2成交通知书;
1.1.3响应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
1.1.4磋商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
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
1.2 服务
1.2.1服务名称:****** ;
1.2.2服务内容:****** ;
1.2.3服务质量: 。
1.3 价款
本合同总价为:¥ 元(大写:人民币 元)。
分项价格:
序号 |
分项名称 |
分项价格 |
|
|
1 |
|
|
|
|
2 |
|
|
|
|
3 |
|
|
|
|
…… |
|
|
|
|
总价 |
|
|||
1.4 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
1.4.1付款方式:****** ;
1.4.2发票开具方式:****** 。
1.5 服务期限、地点和方式
1.5.1服务期限: ;
1.5.2服务地点:****** ;
1.5.3服务方式:****** 。
1.6 违约责任
1.6.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 %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 %;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1.6.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 %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 %;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6.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
1.6.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
1.6.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
1.6.6******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
1.7 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7.1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
1.7.2向 ******院起诉。
1.8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时生效。
甲 方: (单位盖章) 乙方: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或授权代表(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合同一般条款
2.1 定义
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
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成交供应商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成交供应商的价格。
2.1.3“服务”系指成交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履行的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采购人自身需要的服务和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
2.1.4“甲方”系指与成交供应商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
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成交供应商;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地点。
2.2 技术规范
货物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
2.3 知识产权
2.3.1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
2.3.2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货物的知识产权归属,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2.4 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
2.4.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能够依约满足甲方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
2.4.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
2.5 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
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2.6 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
2.6.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
2.6.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
2.6.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
2.7 质量保证
2.7.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
2.7.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2.8 延迟履行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履行的具体时间。
2.9 合同变更
2.9.1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得违背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
2.9.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10 合同转让和分包
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2.11 不可抗力
2.11.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
2.11.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2.11.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
2.11.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2.12 税费
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
2.13 乙方破产
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2.14 合同中止、终止
2.14.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2.14.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15 检验和验收
2.15.1乙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定期提交服务报告,甲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进行定期验收;
2.15.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
2.15.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2.16 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
2.16.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
2.16.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17 履约保证金
2.17.1采购文件要求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不超过合同价10%的履约保证金;
2.17.2履约保证金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期间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前述约定期间届满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
2.17.3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
2.18 合同份数
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部分 合同专用条款
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
条款号 |
约定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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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2021******网络优化服务
响
应
文
件
供应商:
年 月 日
一、报价表格式
*-* 报价表
项目名称:****** ******网络优化服务
项目编号:****** 2021BFAFN01842
供应商名称 |
|
磋商范围 |
全部 |
报价 (详见备注说明) |
人民币大写:
|
备注说明 |
|
供应商电子签章:
日 期:
注:
1.本表内容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包括了服务及其配套的设计、采购、制造、检测、试验、运输、保险、仓储、税费以及现场落地、安装及安装耗损、调试、验收、培训、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保障等所有费用。
2.特殊事项在备注中注明。
3.供应商应根据其响应文件中报价表的内容填写唱标信息,唱标信息不作为评审的依据。唱标信息与报价表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
*-* 分项报价明细表
(仅供参考,供应商可自行制作格式)
序号 |
服务内容 |
项 |
单价 |
小计金额(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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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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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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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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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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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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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金额(元) |
|
供应商电子签章:
日 期:
备注:
表中所列服务为对应本项目需求的全部服务内容。如有漏项或缺项,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二、最后承诺报价表
(2021******网络优化服务第 次报价书)
项目名称:****** ******网络优化服务
项目编号:****** 2021BFAFN01842
供应商名称 |
|
磋商范围 |
全部 |
最后报价 (详见备注说明) |
人民币大写:
|
备注说明 |
(******处可补充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变动的磋商文件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 |
磋商小组签字 |
|
供应商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注:本页《报价表》由供应商在接到报价通知后依据磋商情况填写,并在规定时间内上传。考虑磋商报价的方便,供应商在填写最后承诺报价后,(第一次报价-最后承诺报价)除以第一次报价后得出的优惠率视同为需求表中全部分项设备、工程量或服务的优惠浮动值(特定分项优惠除外),而不考虑措施项目清单和规费税金清单的金额改变。此优惠率调整原则适用于合同内价格的计算及项目增减、变更时价格的计算。
三、磋商响应函
致:******厅
******公司
根据贵方的竞争性磋商公告和磋商邀请,我方兹宣布同意如下:
1.******公司成交,******公司承诺愿意按磋商文件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和成交服务费。按本次磋商文件规定及最后报价承诺提供服务。
2.我方根据本次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于买方要求的日期内完成服务,并通过买方验收。
3.我方承诺报价低于同类货物和服务的市场平均价格。
4.我方已详细审核本次磋商文件,包括磋商文件附件、参考资料、磋商文件修改书或图纸(如有),我方正式认可并遵守本次磋商文件,并对磋商文件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均无异议。我方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
5.我方同意从供应商须知规定的磋商日期起遵循本磋商文件,并在供应商须知规定的磋商有效期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6.我方承诺如磋商保证金未在磋商文件规定时间前到达贵方指定的账户,我方磋商无效,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我方承担,且承诺磋商保证金转出账户真实有效。
7.我方同意按贵方要求在磋商规定时间内向贵方提供与其磋商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补充资料,否则,我方的响应文件可被贵方拒绝。
8.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磋商。
9.我方同意磋商文件规定的付款方式、服务期限。
10.我方对响应文件中所提供资料、文件、证书及证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
11.与本磋商有关的通讯地址:******
供应商电子签章:
日 期:
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1.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处罚,******处罚期限内。
2.本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
(3)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4)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5)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电子签章:
日 期:
五、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 (供应商名称)授权 (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我方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处理磋商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提交响应文件、参与磋商、签约等。******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供应商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
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扫描件或影印件:
授权代表联系方式:****** (请填写手机号码)
特此声明。
供应商电子签章:
日 期:
注:
1.本项目只允许有唯一的供应商授权代表,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或影印件;
2.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无需提供授权书,仅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或影印件。
六、商务响应表
序号 |
商务条款 |
磋商文件要求 |
供应商承诺 |
偏离说明 |
1 |
付款方式 |
|
|
|
2 |
服务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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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服务期限 |
|
|
|
… |
|
|
|
|
七、人员配备
(供应商可自行制作格式)
八、服务方案
(供应商可自行制作格式)
九、服务承诺
(供应商可自行制作格式)
十、磋商业绩承诺函
我单位同意成交结果公告中公示以下业绩并承诺: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业绩均真实有效,若被发现存在任何虚假、隐瞒情况,我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供应商电子签章:
日 期:
序号 |
项目名称 |
服务范围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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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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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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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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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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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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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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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表中所列业绩应为供应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业绩;
2.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以上业绩情况,如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有约定的,将按约定随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公告。
十一、联合协议
(本项目不采用)
联合体成员一名称:****** ;
联合体成员二名称:****** ;
……
上述各成员单位经过友好协商,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本项目的磋商,现就联合体参加磋商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
2.在本项目磋商阶段,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磋商项目的一切组织、协调工作,并授权代理人以联合体的名义参加项目的磋商,代理人在磋商、******处理与本次磋商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各方均予以承认并承担法律责任。联合体成交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本项目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及各方负责内容的合同金额占总合同金额的百分比如下:
联合体成员一名称:****** ,承担 工作,负责内容的合同金额占总合同金额的百分比: %;
联合体成员二名称:****** ,承担 工作,负责内容的合同金额占总合同金额的百分比: %;
…………
4.磋商工作和联合体在成交后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5.联合体成交后,本联合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有合同约束力。
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联合体未成交或者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联合体成员一: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联合体成员二: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十二、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我单位同意成交结果公告中公示以下主要成交标的信息并承诺: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主要成交标的信息均真实有效。若被发现存在任何虚假、隐瞒情况,我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名称 |
2021******网络优化服务 |
服务范围 |
|
服务要求 |
|
服务时间 |
|
服务标准 |
|
供应商电子签章:
日 期:
备注:
1.表中所列内容为满足本项目要求的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2.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以上承诺情况(含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将按约定随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公告。
3.本页《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由供应商准确填写。
十三、中小企业声明函
(非中小企业磋商,不需此件)
******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号)的规定,******公司(联合体)参加(******厅)的(******网络优化服务)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电子签章:
日 期: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数据,无上一年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十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请完整填写声明函内容,否则不予认可。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磋商,不需此件)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电子签章:
日 期:
十五、磋商保证金退还声明
(本项目不采用)
项目名称:************网络优化服务
项目编号:******2021BFAFN01842
磋商保证金金额:******
我单位磋商保证金到期后请汇至如下帐号(与供应商名称一致):
收款单位:******
开 户 行:
银行帐号:
电 话:
地 址:******
供应商电子签章:
备注:
1.成交供应商办理合同备案时须携带此表提交至******公司项目负责人。
2.磋商保证金只退还至供应商账户。因收款单位与供应商名称不一致(******公司代收磋商保证金,视同名称不一致)造成的磋商保证金无法退还或迟延退还,******公司概不负责。
3.******公司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十六、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提供符合磋商邀请、采购需求及评审方法和标准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
特别提示: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制作时可在此栏内上传磋商文件要求上传的证明资料,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人员证书、资质证书、荣誉奖项等,应将上述证明材料制作成扫描件上传。
第七章 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标投标操作规程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行为,提高招标投标效率,******网络技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和《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八部委20号令)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本规程所指的电子招标投标,是指以数据电文形式,******中心电子服务系统完成的全部或者部分招标投标交易活动。
第三条 本规程适用于《合肥市公共资源集中交易目录》范围内的建设工程和政府采购、资产类项目。
第四条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电子招标投标的组织实施,电子交易系统建设单位负责电子交易系统的服务保障,电子服务系统建设单位负责电子服务系统的服务保障。
第五条 为满足与各电子交易系统之间电子招标投标信息对接交换、资源共享的需要,并为市场主体、行政监督部门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交换、整合和发布的系统。电子服务系统具备与各电子交易系统之间招标投标相关信息对接交换、发布、资格信誉和业绩公开、行业统计分析、连接评标专家库、提供行政监督通道等服务功能。
第六条 招标投标当事人通过数据电文形式完成招标投标交易活动的系统。电子交易系统具备用于在线完成招标投标全部交易过程,编辑、生成、对接、交换和发布有关招标投标数据信息功能,为行政监督相关部门依法实施监督、监察和受理投诉提供所需的信息通道。
第七条 ******中心负责建设和管理合肥区域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库(以下简称主体库),******网上公示。
主体库成员应及时对其注册的信息进行维护,并作出信用承诺,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当主体库中填写的文字信息与上传扫描件的信息不一致时,以扫描件为准。
投标文件引用的主体库资料的有效性在评标时由项目评标委员会负责评审认定。
第八条 投标人应妥善保管数字证书,由于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情况导致投标文件无法上传或解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第九条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明确招标项目采取电子招标投标方式,并按相关流程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制作招标文件。
第十条 招标公告、******网站发布,其中招标文件须加盖电子签章。
第十一条 ******中心电子服务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第十二条 澄清、******网站发布,投标人应及时查阅相关澄清、修改信息。
第十三条 投标人应使用电子标书制作软件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标书制作软件允许投标人离线编制投标文件,并且具备分段或整体加密、解密功能。
第十四条 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并使用数字证书加密,并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完成上传。
投标人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撤回的,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进行撤回操作;投标人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
第十五条 投标截止时间以电子交易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第十六条 ******中心电子服务系统并保持在线,直到项目评审结束。
招标文件约定须到达现场进行演示、答辩、磋商、谈判的情形,投标人应按照招标(磋商、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到达现场。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解密时间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加密和解密须用同一数字证书。投标人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的视为其放弃投标。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完成解密,导入并读取所有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系统自动记录开标过程。
第十七条 未能成功解密的投标人,如招标文件中允许使用电子光盘作为备份,并且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开标现场并成功递交电子光盘,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可导入电子光盘继续开标。******网上递交的加密投标文件识别码不一致,系统将拒绝导入。
第十八条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组织评标,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电子评标,并对评标结果签字或电子签名确认。
二次报价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
第十九条 评标委员会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将需要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内容以询标函的形式发送给投标人,投标人应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并保持在线状态,以便及时接收评标委员会可能发出的询标函,并在规定时间内回复,若投标人未及时回复,视为放弃澄清。
第二十条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交评标报告。******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第二十一条 ******网站公示和公布中标候选人及中标结果。
第二十二条 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发出即视为送达。
第二十三条 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电子服务系统或电子交易系统无法正常运行,影响招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经第三方机构认定后,各方当事人免责:
(一)网络、服务器、数据库发生故障造成无法访问或使用的;
(二)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电子服务系统或电子交易系统无法运行;
(三)******网络攻击、病毒入侵以及电子服务系统或电子交易系统安全漏洞导致无法正常提供服务的;
(四)其他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情形。
第二十四条 出现上述情形,系统建设方应及时组织相关方查明原因,排除故障。若能保证在开标前恢复系统运行的,招投标程序继续进行;若导致开评标程序无法按时开展,但能在原开标时间后1小时内恢复系统运行的,招投标程序继续进行;若导致开评标程序无法按时开展,在原开标时间后1小时内无法恢复系统运行的,按以下程序操作:
(一)项目中止,中止期限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中止期限届满后中止情形尚未消除的,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延长中止期限。决定延长中止期限的,应向投标人发出延长中止期限通知,******网站进行公布。
(二)项目恢复,导致项目中止的情形消除后,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尽快恢复招投标程序,向投标人发出恢复交易通知,******网站进行公布;已发出延长中止期限通知的,按通知执行。
第二十五条 ******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规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两年。
第八章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质疑函范本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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