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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南通市中央创新区医学综合体(一期)的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12-04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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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南通市中央创新区医学综合体(一期)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A****** 项目名称 南通市中央创新区医学综合体(一期)
标段编号 A****** 标段名称 南通市中央创新区医学综合体(一期)建设项目室内装修装饰工程标段三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年**月**日 公告结束时间 **年**月**日
工程类型 房屋建筑施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南通市中央创新区医学综合体(一期)建设项目室内装修装饰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通市中央创新区医学综合体(一期)建设项目 已由  ******局    通行预审【2017】**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公司,总包单位为******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室内装修装饰工程标段一、二、三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2.1.2建设规模:******

标段一:(B2F-4F

1)******中心、******中心供应、******中心、产前诊断、门诊手术室、三层手术室(48间)、病理检验科(二、三层)及餐饮商业、核医学科、功能机房等有射线防护、屏蔽要求的区域、房间。

2)另包括所有楼梯间、该标段内的防火门、机房墙顶面隔音、涂膜防水;******院的格栅及铝板吊顶、地下室非装修区域卫生间。

3)精装修面积约106000平方米。

4)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等。

标段二:(5F-10F

1)图纸范围内除楼梯间、五层层流病房、七层实验室及功能机房等有射线防护、屏蔽要求的区域、房间。

2)另包括该标段内的防火门、机房墙顶面隔音、涂膜防水。

3)精装修面积约72000平方米。

4)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等。

标段三:(11F-13F

1)图纸范围内除楼梯间、十三层层流病房及功能机房等有射线防护、屏蔽要求的区域、房间。

2)另包括该标段内的防火门、机房墙顶面隔音、涂膜防水。

3)精装修面积约36600平方米。

4)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等。

2.1.3合同估算价:本专业工程总造价约人民币3.5亿

2.1.4工期要求:2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分包人施工进度不得影响其它专业工程的推进。

2.1.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三个标段,标段一:B2F-4F;标段二:5F-10F;标段三:11F-13F。具体划分以清单为准。投标人可兼投标段一、标段二、标段三但不兼中。

开标顺序:标段一→标段二→标段三,已取得先开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的投标人不再参与下一个标段的开标及评标。

2.1.6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须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同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董事长或总经理,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企业的正式员工(需提供与本投标人企业的有效劳动合同,合同须在有效期内)。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标段一:

企业自20151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日期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人民币8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室内装修装饰工程(非住宅楼、厂房)。

标段二:

企业自20151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日期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人民币6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室内装修装饰工程(非住宅楼、厂房)。

标段三:

企业自20151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日期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室内装修装饰工程(非住宅楼、厂房)。

注:

①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

②“中标通知书”须经工程所在地招投标监管部门(******中心)加盖备案章(或提供进场交易证明;或提供带有系统生成二维码或条形码的中标通知书及可扫描中标信息的二维码或条形码清晰截图);或“施工合同”须经工程所在地招投标监管部门加盖合同备案章(或提供带有系统生成二维码或条形码的施工合同及可扫描合同信息的二维码或条形码清晰截图);或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确认证明。

③证明材料中的“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须经过工程所在地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如当地招投标监管部门已取消备案手续的,需提供当地招投标监管部门发文通知及业绩工程所在地省(市)******网站或省(市)******中心(平台)网站无需授权可查询的中标公告(或公示)截图(******网址),******网址的或查询不到类似工程业绩中标信息的均不予认可。或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确认证明。

④上述业绩“合同金额”是指装修装饰工程施工合同金额,如合同中不体现,可提供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证明作为佐证材料,佐证材料须上传至诚信库。

 20151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处罚的;

 20151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20151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201511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4企业信用评价档案。******局颁发的《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以下合称为《信用手册》),且《信用手册》******处于在拟投标项目所在地暂停或停止使用状态。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建造师的,须将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及执业注册信息录入《信用手册》。

提醒:******局《******局关于印发〈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2014731日起建筑业企业原持有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将停止在南通市区招标平台使用,请市各建筑业企业及时登录南通市建筑市场监管平台,按照《办法》******局驻行政审批窗口申领新证,并申请信用核查。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特别提醒:

1、各投标申请单位不得在本项目中存在组织、参与串标围标、出借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并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及投标申请单位盖章承诺书(一)(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2、本项目的公告及招标文件以本次发出的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0124日至202012289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12289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网、******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公司

地址:******

 

  地址:******

南通市桃坞路2号友谊大厦10

联系人:******

于工

联系人:******

袁丽娜

电话:******

******

电话:******

******

 

 

 

2020 12 4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每天上午 分 至 分,下午 分 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每天上午 分至 分,下午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特殊公告 [0]

南通市中央创新区医学综合体(一期)建设项目室内装修装饰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通市中央创新区医学综合体(一期)建设项目 已由  ******局    通行预审【2017】**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公司,总包单位为******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室内装修装饰工程标段一、二、三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2.1.2建设规模:******

标段一:(B2F-4F

1)******中心、******中心供应、******中心、产前诊断、门诊手术室、三层手术室(48间)、病理检验科(二、三层)及餐饮商业、核医学科、功能机房等有射线防护、屏蔽要求的区域、房间。

2)另包括所有楼梯间、该标段内的防火门、机房墙顶面隔音、涂膜防水;******院的格栅及铝板吊顶、地下室非装修区域卫生间。

3)精装修面积约106000平方米。

4)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等。

标段二:(5F-10F

1)图纸范围内除楼梯间、五层层流病房、七层实验室及功能机房等有射线防护、屏蔽要求的区域、房间。

2)另包括该标段内的防火门、机房墙顶面隔音、涂膜防水。

3)精装修面积约72000平方米。

4)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等。

标段三:(11F-13F

1)图纸范围内除楼梯间、十三层层流病房及功能机房等有射线防护、屏蔽要求的区域、房间。

2)另包括该标段内的防火门、机房墙顶面隔音、涂膜防水。

3)精装修面积约36600平方米。

4)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等。

2.1.3合同估算价:本专业工程总造价约人民币3.5亿

2.1.4工期要求:2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分包人施工进度不得影响其它专业工程的推进。

2.1.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三个标段,标段一:B2F-4F;标段二:5F-10F;标段三:11F-13F。具体划分以清单为准。投标人可兼投标段一、标段二、标段三但不兼中。

开标顺序:标段一→标段二→标段三,已取得先开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的投标人不再参与下一个标段的开标及评标。

2.1.6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须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同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董事长或总经理,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企业的正式员工(需提供与本投标人企业的有效劳动合同,合同须在有效期内)。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标段一:

企业自20151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日期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人民币8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室内装修装饰工程(非住宅楼、厂房)。

标段二:

企业自20151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日期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人民币6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室内装修装饰工程(非住宅楼、厂房)。

标段三:

企业自20151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日期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室内装修装饰工程(非住宅楼、厂房)。

注:

①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

②“中标通知书”须经工程所在地招投标监管部门(******中心)加盖备案章(或提供进场交易证明;或提供带有系统生成二维码或条形码的中标通知书及可扫描中标信息的二维码或条形码清晰截图);或“施工合同”须经工程所在地招投标监管部门加盖合同备案章(或提供带有系统生成二维码或条形码的施工合同及可扫描合同信息的二维码或条形码清晰截图);或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确认证明。

③证明材料中的“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须经过工程所在地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如当地招投标监管部门已取消备案手续的,需提供当地招投标监管部门发文通知及业绩工程所在地省(市)******网站或省(市)******中心(平台)网站无需授权可查询的中标公告(或公示)截图(******网址),******网址的或查询不到类似工程业绩中标信息的均不予认可。或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确认证明。

④上述业绩“合同金额”是指装修装饰工程施工合同金额,如合同中不体现,可提供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证明作为佐证材料,佐证材料须上传至诚信库。

 20151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处罚的;

 20151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20151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201511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4企业信用评价档案。******局颁发的《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以下合称为《信用手册》),且《信用手册》******处于在拟投标项目所在地暂停或停止使用状态。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建造师的,须将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及执业注册信息录入《信用手册》。

提醒:******局《******局关于印发〈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2014731日起建筑业企业原持有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将停止在南通市区招标平台使用,请市各建筑业企业及时登录南通市建筑市场监管平台,按照《办法》******局驻行政审批窗口申领新证,并申请信用核查。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特别提醒:

1、各投标申请单位不得在本项目中存在组织、参与串标围标、出借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并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及投标申请单位盖章承诺书(一)(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2、本项目的公告及招标文件以本次发出的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0124日至202012289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12289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网、******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公司

地址:******

 

  地址:******

南通市桃坞路2号友谊大厦10

联系人:******

于工

联系人:******

袁丽娜

电话:******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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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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