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2022-41号地块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丰2022-**号地块工程总承包 (项目名称 )已由 ******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福建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明》(内资)(闽发改备[2023]C**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公司。本项目已完成 方案设计 (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方案设计及批复/初步设计及批复),项目估算或投资概算 77197.91万元,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泉州市丰泽区城东街道,城东至北峰快速通道北侧,安吉路南段西侧,东星路南侧;
2.2.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为62553.6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234829.44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为181405.44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为173045.44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为5500平方米,公共配套建筑面积为2860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72964平方米(整体地下室与其中一栋地上建筑面积之和),最大建筑高度约99.9米。不计容建筑面积为53424.00平方米。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最终以招标人确认的施工图纸为准。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包括本项目的设计、施工、采购的工程总承包任务,具体内容如下:
①设计:方案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及优化、各专项工程的深化设计服务、施工期间的指导和含图纸审查配合服务及相关的各项专家论证等;为完成本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所包括的全部工程内容的所有设计工作;内容:******
②施工:本项目的建筑安装工程和室外总体工程的施工,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工程(包含基础部分的土方开挖、外运及红线范围内的土方回填)、桩基础工程、建筑工程、公区精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含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暖通工程、消防工程、充电桩工程、抗震支架工程、电力工程、室外电力管缆建设及户表工程、通信工程、******网工程、柴油发电机组等)、室外景观及绿化工程、智能化工程、夜景工程、地坪漆工程、标识标牌、信报箱工程、小区主次入口大门、装配式建筑(预制构件生产安装一体化)等专业工程的施工;具体详发包人发布的模拟清单。
③采购:供电工程设备及其他本项目所需材料、设备及设施的采购。
④其他:负责与分包工程的其他分包人及材料、设备及设施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相关部门竣工备案验收。
2.4.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本项目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元,其中:①设计费(含税):本项目总设计费为******元,其中方案深化及施工图设计费按******元计,其他专项设计费暂按******元计;******处理;②建安工程费(含税):本项目建安费最高投标限价为:******元(含暂定金******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日历日(工期含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备案完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完成之日止)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具体设计、开工日期及节点工期服从招标人实际安排;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质量要求:
2.7.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合格标准和发包人要求,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等国家和福建省最新有关标准要求;装配式建筑设计阶段须按《福建省装配式建筑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闽2020〕4 号)、《******局关于印发<装配式建筑评价工作指引(试行)>(2021版)的通知》(泉建筑〔2021〕75号)文及现行最新的规定进行设计,并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装配式建筑认证。
2.7.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通过消防等各项验收,并应至少达到泉州市优质工程;装配式建筑应按《福建省装配式建筑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闽建〔2020〕4号)、《******局关于印发<装配式建筑评价工作指引(试行)>(2021版)的通知》(泉建筑〔2021〕75号) 文及现行最新的规定进行施工,并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装配式建筑认定。
2.7.3采购质量标准:必须采购原产、正宗品牌设备或材料,采购的设备或材料必须符合发包人要求及有关部门制定的质量规范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之一: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资质类别、等级);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类别、等级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将主体工程设计或主体工程施工进行分包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具体的分包单位,且其资质应当符合上述设计资质或施工资质要求。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 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或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为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项目负责人可由施工或设计项目负责人兼任,不允许其他岗位人员兼任项目负责人。
3.4.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 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应为主体工程设计单位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3.5.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 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为主体工程施工单位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3.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 / (不多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 。
3.7.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 / (不多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 。
3.8.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9.其他资格要求:
3.9.1.允许联合体投标的情形
3.9.1.1根据《******厅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有关工作的通知》(泉建筑〔2023〕**号)的规定:
(1)本招标项目允许非泉州市行政区域注册的投标人与符合泉州市相关招商政策已******公司【******公司由该投标人全资或控股(控股指持股比例大于50%)】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
(2)本招标项目允许投标人与一家泉州市建筑业龙头(准龙头)企业【不含专业类龙头(准龙头)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
其中:
①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②******公司或泉州市建筑业龙头(准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③******公司关系(市场监督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能体现股东及出资信息的企业登记基本情况表或章程)、招商协议(合同)、联合体各成员资格证明等证明材料;龙头(准龙头)企业联合体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获得龙头(准龙头)证明材料以及联合体各成员资格证明材料。
3.9.1.2.本招标项目不接受除上述3.9.1.1项情形以外的联合体投标。
3.9.2.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4.2.定标方法:不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1个中标候选人;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若否,明确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08 月 28 日08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至2023年09月01日17时00分00秒通过 泉 州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信 息 网(http://ggzyjy.quanzhou.gov.cn)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 泉 州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信 息 网(http://ggzyjy.quanzhou.gov.cn)”上公布的“海迈电子标书制作软件”最新版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3 年09月20日 17 时 00 分前到帐。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捌拾万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可以采用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提交: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并注明工程招标编号(格式:泉建招字[2023]084号);或②采用泉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使用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和补充缴款凭证(如有)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并提交(具体详见泉建筑[2019]54 号、泉建筑〔2021〕48 号);或③采用电子保函形式:投标人需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的通知》(闽建筑〔2020〕8 号)、《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在全市建设工程中试行电子投标保函的通知》(泉发改〔2020〕79 号)以及《******局关于印发泉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施工投标电子保函范本的通知》(泉建筑〔2020〕**号)以及《******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的通知》(泉建筑〔2020〕68 号)、泉发改规[2022]3号、泉建筑[2022]24号及泉建筑[2022]65号文件要求,******网具体项目信息页面购买电子保函,******网或电子保函平台提供的页面下载电子保函导入投标文件,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商业银行、******公司、******公司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以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以下两个帐号任选一):
1、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泉州广场支行;帐户名称:******
帐 号:******;
2、开户银行:泉州银行鲤城支行;帐户名称:******
账 号:******。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3年09月21日10时00分00秒,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网(http://ggzyjy.quanzhou.gov.cn) 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履约担保的要求
8.1.履约担保金额:****** 10 %。
8.2.履约担保形式: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3.履约担保期限: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
( ggzyfw.fujian.gov.cn 和 ggzyfw.fj.gov.cn )、 泉 州市 公 共 资 源交 易 信 息 网(http://ggzyjy.quanzhou.gov.cn/)上发布,******处,******网上的公告内容为准。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公司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东辅路22-******中心三楼01-**室,邮编:362000
电子邮箱: /
电话:****** ****** ,传真: /
联系人:******王工
招标代理机构:************公司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号振兴大厦**楼,邮编:361012
电子邮箱:******@qq.com
电话:************,传真:******
联系人:******赵月珍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网
网址:******http://ggzyjy.quanzhou.gov.cn
联系电话:************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局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田安路南段丰泽建设大厦
联系电话:************
******中心名称:************中心
地址:************中心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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