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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国际饭店配套设施改造项目总承包(EPC)项目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1-20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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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国际饭店配套设施改造项目工程

总承包(EPC)预公告

招标编号:E******

宿迁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公司宿迁国际饭店配套设施改造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自于自筹资金,现已落实。现对该项目发布预公告征求潜在投标人意见或建议,请各潜在投标人在202201241730分前将意见或建议同时发至监管部门、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邮箱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地点:******宿迁市宿城区发展大道2470号。

1.2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建筑面积32160.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4188.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7972平方米。具体以方案设计、初步设计为准本次招标的内容主要为宿迁国际饭店配套设施改造项目建筑主体工程。    

1.3质量要求:合格(其中设计质量标准:依据地质勘察报告、红线图、方案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文件及概算、建设标准说明进行施工图纸设计,施工图纸符合国家、省及市关于施工图设计深度的规范要求及施工验收规范要求,并满足设备材料采购和施工的需要,满足建筑安全及质量要求,最终设计成果确保通过消防等主管部门和图审部门审查)。

1.4工期要求:480日历天(图纸设计及审查时间包含在工期内)。

1.5付款方式:******按月支付工程款,每月付至实际发生合格工程量价款的60%;工程全部完工后付至合同价款的70%;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0%;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结束付至审计结算价款的97%;余款待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承包人每月末提交当月实际完成工程量及投入产生的费用,经监理人、发包人、跟踪审计单位审核批准后方可支付。

1.6本工程共分为1个标段,本项目为EPC总承包工程,包含与本项目建安工程相关的建设内容,达到建筑物功能需求。具体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和专项设计;前期手续报批;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范围内的材料、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调试和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及报批、移交、备案、保修服务。

设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空调通风系统设计、电梯工程设计、基坑支护围护设计、高低压配电间专项设计、电源点至配电房设计、机动车及非机动车智能充电系统设计、停车管理系统设计(包含车辆引导、标识标线出入口道闸)、燃气设计、临时用水用电设计等。

工程施工包含上述设计图纸范围内指定实施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系统、电气系统、暖通系统(含通风防排烟、空调系统)、弱电智能化管道预埋、各专项图纸范围内套管及洞口预留、桥架(含强、弱电)、消防系统含室内外消防、消防控制室、人防门、防火门、外立面门窗工程、外立面、幕墙工程、雨棚工程、人防地下室(含装修、安装等)、非人防地下室(含装修、安装等)、防雷接地工程、燃气工程、设备房装修、机电抗震设施、电梯工程、高低压配电工程(含室外)、给水增压泵房、雨水收集回用系统、太阳能热水及集中热水系统、功能室水电、机动车智能充电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包含车辆引导、标识标线出入口道闸)、******网工程、高压送配电工程(包括开闭所、******网的电缆及缆沟)、******网连接部分内容、以及红线外(50米内)******网连接部分内容等。具体详见建设标准等材料。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其中技术标采用远程异地评审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2)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4.3拟选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

(2)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③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了法定代表人。

b、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c、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年的。

4.4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4.5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4.6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和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4.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个,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a.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书);

b.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c.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设计或施工资质和相应能力;

d.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e.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f.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须共同购买及获取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并须按投标人须知第3.6.4、3.7.9条款提供材料。

4.8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中心列为失信行为记录并在公示期内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4.9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即可,如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则以牵头人业绩为准):

1)自 2018**月**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已竣工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1.9万平方米公共建筑工程主体工程施工业绩。

2)自 **年**月**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已竣工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1.9万平方米公共建筑工程EPC总承包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至少包括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三者缺一不可。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够明确反映出投标人名称、竣工验收时间、量化指标(同一指标出现不一致的,以最小的为准)、工程内容等。******网址及方法,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网站查询或验证的,均不予认可。******网员诚信库中链接,未按要求链接的,视同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相关资料。本次招标要求的公共建筑不包含住宅、酒店式公寓、厂房、仓储用房。

4.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反馈意见方式

5.1监管部门邮箱:******

sqggzyjy@126.com

5.2招标人邮箱:******

5.3招标代理邮箱:******

******@qq.com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宿迁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公司

 址:******宿迁市洪泽湖路**号

联系人:******谭淼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公司

地址:****** 江苏省宿迁市西湖路308号万源商厦8

联系人:******陈林  联系电话:**********-****1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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