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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立医院全自动视野计采购项目(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06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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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全自动视野计采购项目(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EP-SZQT2024027-重1

项目名称:************院全自动视野计采购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6区B-3C3-**室

中标(成交)金额:******332800.00元 

评审总得分:89.00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

名称:************院全自动视野计采购项目(二次)

品牌:蔡司

规格型号:全自动视野计(视野分析仪)830

数量1台

单价332800.00元

五、评审专家名单:******,汪永柏,赵军,冯雷,朱楠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金额

收费标准执行代理合同约定

收费金额:******4992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处理意见有异议,******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 ******院    

   址:****** 宿州市汴阳三路**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称: ******公司 

地   址:****** 宿州市南翔云集商业街3#楼29层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3.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其他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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