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罗河镇管网及污水处理厂提升整治工程一标段项目
公告内容
******处理厂提升整治工程一标段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处理厂提升整治工程一标段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2025ANNGZ00030
招标方式:******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开标日期:**年**月**日
******处理厂提升整治工程一标段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
地址:********号;天津市和平区营口道**号
投标报价:伍仟柒佰贰拾捌万肆仟捌佰壹拾元整(******.00元)
质量:合格
工期:******360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招标人名称:******
地址:********号
联系人:******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号
项目负责人:林工
联系电话:************
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号,联系人:******
******处理有异议的,******网上投诉功能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投诉,联系人:******************。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年**月**日
- 枞阳县横埠河上游(钱铺镇)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监理
-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素造粒塔造粒塔载荷复核计算和尾气一体化治理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采购公告
- 六安市供排水一体化特许经营项目-十四化建-七公司-六安水环境项目-PE管采购方案成交公告
- 富淼35KV电力专线接线工程[履约信息]
- 陶寓村水系连通提升项目(望江县合成圩幸福河南站工程结余资金项目)[履约信息]
- 望江县经开区能源综合提升二期项目等3家单位4.2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站建设项目(二次)[履约信息]
- 2024年度安庆高新区封闭交通工程运维服务项目[履约信息]
- 安庆市市政工程管理处2024年度桥梁日常巡查、定期检测及荷载试验服务项目[履约信息]
- 北中镇全民健身中心[履约信息]
- 太湖县烈士陵园提升改造项目[履约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