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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选聘东方市综治中心办公楼立面改造工程施工单位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11-16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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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选聘东方市

******中心办公楼立面改造工程施工单位公告

本工程为******中心办公楼立面改造工程,根据《东方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方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东府〔2018〕**号)的规定,因该工程未达到招标规模标准,为确保该工程顺利进行,现依法对本工程的施工单位进行公开选聘。

一、项目名称:************中心办公楼立面改造工程

二、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东方市八所镇永安西路,建设内容为:焊接钢结构、安装铝单板、安装铝塑板、吊顶、滚刷防水涂料、电线路改造等。总投资预算评审价金额为:240566.63元,其中工程建安价金额为:218724.05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三、工作内容及合同费用

本次公开选聘为本项目的施工单位,施工内容具体以施工图及预算评审价为准,报名单位须以预算评审价为基准价,并下浮率形式进行报价,有效报价范围为0至-5%(含),以有效报价最接近平均报价者确定施工单位,报名应聘单位不足3家的,也不影响评选工作的进行。施工合同价按中标下浮率下浮后签约,最终以结算评审为准。        

四、报名时间及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和售后服务的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北京时间)逾期不收,未报名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公开选聘。    

五、报名材料:    

现场报名人需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报价函、企业营业执照

六、选聘方式及时间地点

评选工作由选聘人中共东方市委政法委员会,对报名且到场参加选聘的所有应聘单位提供的各项资料进行审查和对有效报价函统一拆封确认评议,评议结果经中共东方市委政法委员会确认,将有效报价最接近平均报价者为选定施工单位。选聘时间:**年**月**日上午9时。选聘地点:******

******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的,由选聘人与被选定人签定合同。   

七、发布公告媒体  

******网上发布。  

(联系人:******



中共东方市委政法委员会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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