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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县城关供销社碾坝分社综合体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21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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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县城关供销社碾坝分社综合体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康县城关供销社碾坝分社综合体建设项目,******局以康发改发〔2023118号文批复,建设资金来源为供销社综合改革发展专项资金及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到位,招标人为康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与建设内容:******27.1米,总宽度18.6米,柱顶标高9.6米,室内外高差0.3米,建筑总高度9.9米,总建筑面积1008.2平方米,其中建筑基底面积504.1平方米,建筑密度18.77%,容积率0.38,绿地率20.0%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招标范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以提供的2019-2021年或****-****年三个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和良好的社会信誉,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人在近三年(2020年至今,以开工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一项建筑工程的施工业绩(新办企业除外);

4.人员要求:

根据甘建建〔2016231号文件标准配置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6.省外企业在甘参加投标活动,依据甘建建〔201620号文件规定应当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信息登记;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6218:3020236281730截止;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711日下午1500分,地点为(******公司会议室)。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人:康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招标代理机构:******

  人:王旭霞

    话:******

八、监督部门

******局   

 

              ******公司                                                   2023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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