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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安电厂余热入市输配线南线二期申兴大街(石太铁路-瑞宁路)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10-11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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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名称:******

上安电厂余热入市输配线南线二期申兴大街(石太铁路-瑞宁路)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安电厂余热入市输配线南线二期申兴大街(石太铁路-瑞宁路)工程设计已由河北鹿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鹿开投资核字[202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供热管道规模公称直径DN1400,供热面积3300万平方米,******处,沿申兴大街向南方向敷设至瑞宁路总长度 1704 米。井室数量总数量8个,其中关断阀门井2个顶管坚井6个。建设地点:******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所涉及到的设计及相关服务等。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理: 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 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 (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 (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 (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a.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b.投标人具备以下三项资质(或资质组合)之一:1)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并同时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压力管道设计公用管道(GB2)资质;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及以上,并同时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压力管道设计公用管道(GB2)资质;3)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甲级,并同时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压力管道设计公用管道(GB2)资质。 
  3.1.2信誉要求开标当天在“信用中国”******处理; 
  3.1.3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处理。特别提醒: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评审。1、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 (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注册后绑定CA数字证书,方可进行电子开、评标(市场主体注册电话:******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公司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和平东路**号东配楼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华南大街**号盛景大厦**室
邮编:

050000

邮编: 050051
联系人:******

王子帅

联系人:****** 杨立斌、张雯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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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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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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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hbgjzb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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