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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临海新城2021年道路开口工程

发布时间:2022-01-05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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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
施工招标公告
津建交生态施工[2022]0101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临海新城 **年道路开口工程已由 ******局 津生经发[2021]**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公司 ,建设资金为 2968.64 万元,资金来源为 财政预算内资金:2968.64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公司 ******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2 工程建设地点:******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
2.4 计划工期要求:**年**月**日 至 **年**月**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格:1、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3)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建造师,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必须由正或副项目经理兼任,等级不低于副项目经理;(4)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具备**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5)项目部所有人员需提供近6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6)项目部其他人员应按照津建筑〔2018〕**号、津建筑〔2012〕**号、津建筑〔2012〕**号和建办市〔2021〕**号文件规定执行;5、其他资质要求:(1)按照 《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号)和《******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及《关于在滨海新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活动,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确认方式
4.1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身份认证”登陆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确认:(http://www.tjconstruct.cn)
4.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5、 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年**月**日 至 **年**月**日。
5.2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16时00分
6、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年**月**日**年**月**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8时30分 至 12时00分, 下午 13时30分 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持上述资料、受权人身份证及近6个月社保等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报名确认单到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百和路**号二楼 获取文件。
6.2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7.2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7.3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招 标 人:******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王悦新(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城永盛路 530 号(生态城一号能源站)
邮政编码:300450 联系人:******闻保亮 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张玉梅(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百和路**号
邮政编码:300457 联系人:******张馨玉、程剑秋 电话:************
传  真:******
日期:**年**月**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中心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公司          受理负责人:闻保亮
电话:************传真:******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城永盛路 530 号(生态城一号能源站)

******中心          受理负责人:李扬
电话:************传真:******电子邮箱:******zxtjstcjsglzx@126.com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中新天津生态城运河中路北段**号
******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http://ggzy.zwfwb.tj.gov.cn/ztbts/index.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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