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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梧县人民法院购买审判业务大楼中央空调、档案室专用空调、新风系统的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03-14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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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院购买审判业务大楼中央空调、档案室专用空调、新风系统的项目(CWZC2019-G*-****0-ZHZB)公开招标公告

    ******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院购买审判业务大楼中央空调、档案室专用空调、新风系统的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二、项目编号:******

三、采购方式:******

四、采购项目概况:******

1、招标预算价(最高限价):人民币叁佰陆拾伍万元整(¥******.00);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3)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

(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6)政府采购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五、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7.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采购文件的领取:

1、发售时间:**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1)开户名称:******

(2)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梧州河西支行

(3)银行账号:4505 0164 8656 0000 0062;

3、以本招标代理机构银行到账为报名成功,不接受逾期报名。

七、投标保证金:

1、金额:******

2、递交形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到投标保证金账户。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以电汇、转帐、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3、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苍梧县支行

银行账号:******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十、本项目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

1.招标人名称:******

地址:******

联系人及电话:******

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

联系人:******

3. 监督部门: ******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话:******

十一、发布媒体:******

十二、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0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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