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川县沙溪镇人民政府自然能水光互补防冻结水泵系统 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本项目于2017年12月13日在******网进行单一来源审核前公示,经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于2018年1月19日上午9:30时进行开标评审后,评标委员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剑川县沙溪镇人民政府自然能水光互补防冻结水泵系统采购项目》 进行评审,经评委推荐,采购单位认可。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剑川县沙溪镇人民政府自然能水光互补防冻结水泵系统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JCZFCG****** 采购方式:****** 采购预算:30万元 采购人:剑川县沙溪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杨泽全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推荐成交商:淼汇能源科技(上海)******公司 成交价:297000.00元 成交单位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1200号1703室 保修期:12个月,按承诺为准 交货期:60日历天 |
本次谈判小组组长:杨晶; 成员:杨泽全、张云芳 公示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公司领取中标通知书并与采购人签订相关合同后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 公告期间如有异议的,请异议方提交阐明详细理由、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经过公证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采购单位,由采购单位进行答复。另外,异议方需将书面异议函送一份至同级财政(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查。 ******网和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本次成交结果。 在此,谨对积极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采 购 人:剑川县沙溪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二〇一八年一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