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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玛纳斯县石玛兵地融合发展试验区(二期)标准厂房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发布时间:2022-07-24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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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玛纳斯县石玛兵地融合发展试验区(二期)标准厂房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 ******)
 
一、更正内容:******

1、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建设规模:******

现变更为:建设规模:******78233.16平方米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其中装配式高标准厂房62387.07平方米,配套单层地下停车场15846.09平方米(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高标准厂房中含5栋四层高标准厂房,面积为20336.28平方米;1栋5层高标准厂房,面积为5489.12平方米;1栋7层高标准厂房,面积为36561.67平方米。(地上建筑执行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XJJ***-****】,为钢筋混凝土及钢框架两种结构)。

2、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施工资质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相应施工任务的成员满足条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现变更为:施工资质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相应施工任务的成员满足条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①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投标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家。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的投标;

现变更为:①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投标单位数量不得超过3家。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的投标。

4、原招标文件中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42871.95 万元;其中:一、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24.5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38250万元;工程预备费:3897.45万元;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各分项及总价均不得超出招标控制价,超出该控制价的报价为无效投标报价,******处理。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含有:详规编制及评审、工程设计费、工程勘察费(含地勘、测绘、勘界)、水土保持编制、监测及验收、施工图审查费(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须经招标人确定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等)。

现变更为: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7元;其中:一、工程设计费及其他费用:******;建筑安装工程费:******.71暂列金额:************元。

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各分项及总价均不得超出招标控制价,超出该控制价的报价为无效投标报价,******处理。

5、原招标文件中评标委员会的组建:1、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专家5人;2、评审专家确定方式:******随机抽取

现变更为:评标委员会的组建:1、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专家4人;2、评审专家确定方式:******随机抽取

敬请潜在投标人关注昌吉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关于本项目澄清说明及本次上传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此通知一经发布视为潜在投标人已收到,潜在投标人不再进行确认。若因投标单位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造成的一切后果需自行承担。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州直属单位都选择此节点)·玛纳斯县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玛纳斯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玛纳斯县
联 系 人:马达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公司
地 址:******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屯河路时代广场A座**楼**室
联 系 人:李飞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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