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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游县综合客运枢纽工程施工项目

发布时间:2021-09-08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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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局以龙发改中【202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代码:****-******-**-**-811386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及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100% ,******公司,******公司,******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2招标范围:******

2.3施工总工期:******

2.4

本项目适用龙住建发【2021】**号关于印发《龙游县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办法》的通知。

2.5本项目要求使用商品混凝土和预拌砂浆(龙政办发[2016]**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一)投标人:

3.1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且为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

3.2þ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证书;

3.3口自 /年 /月/日以来承接过/  业绩;

3.4本次招标¨接受/þ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投标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因串通投标等行为被立案调查的谢绝参与投标;

3.******厅出具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7(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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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龙游县综合客运枢纽工程 (技术标打分制) 预公示.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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