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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银湾小学新建工程设计(第二次)答疑补遗文件

发布时间:2022-06-02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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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银湾小学新建工程设计(第二次) 答疑(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金银湾小学新建工程设计(第二次)”的答疑通知如下:

一、答疑部分:

质疑一:

1、招标文件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里1.4.1条里“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和6.其他要求(1)设计团队其他主要人员要求”里对人员提供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一条,请问已退休的在职人员(含注册人员,其注册关系在本单位),******局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已无法提供,该类人员应提供什么资料?请明确回复,谢谢!

答:人员未提供养老保险证明材料的,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质疑二:

1、请问商务加分里面的业绩和人员加分业绩能不能重复计算?商务加分的业绩和资审业绩能不能重复计算?

答:商务加分的业绩和人员加分业绩可以重复计算,但跟资审业绩不能重复计算。

质疑三:

1、招标文件中,景观专业人员的技术职称为“园林景观专业中级及以上”,请问建筑专业是否满足条件?

答:不满足;景观专业包含园林景观、景观、园林工程等与景观相关的专业。

2、招标文件中,装修专业人员的技术职称为“装饰装修类高级及以上”,请问建筑专业是否满足条件?

答:不满足;装饰装修类包含装饰、装饰设计、室内设计、 建筑装饰等与装修相关的专业。

质疑四:

1、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1、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评标专家5人。 2、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因为业主代表无法保证此人跟某投标企业是否有厉亳关系,且业主代表是否有专业技术能力,这些因素有可能直接影响公正评标。为投标人创迨良好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为了营迨风清气正的投标市场,我方将保留投诉和举报的权利。请招标人取消2名业主代表,评标委员会全部在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答:按照招标文件执行。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组成依据《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 《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第三十条和《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 (试行)》渝府办发〔2019〕114 号附件 1 第三十四条规定依法组建,组成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2、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1、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评标专家5人。 2、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根据“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评标委员会的成员应全部在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选,只有因项目技术特别复杂,专业要求高,综合评标专家库无符合条件的专家,满足这个条件招标人才能够选用综合评标专家库以外的人,比如业主专家、业主代表等。且对业主专家或业主代表有同评标专家同样等级的专业技术要求。本项目属于一般公共建筑,综合评标专家库里有相应专业的专家,不属于此条范围,因此不能选用业主专家、业主代表,评标专家成员应全部在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选。请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答:按照招标文件执行。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组成依据《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 《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第三十条和《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 (试行)》渝府办发〔2019〕114 号附件 1 第三十四条规定依法组建,组成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3、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1、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评标专家5人。 2、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问题:这种有技术方案的项目如果有业主代表一点不公平。这样会让业主代表刻意去打高打低。希望请明确有没有业主代表参与评标。

答:按照招标文件执行。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组成依据《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 《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第三十条和《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 (试行)》渝府办发〔2019〕114 号附件 1 第三十四条规定依法组建,组成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项目业主 重庆市渝中区教育房屋管理站 (盖章)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年   6 月  1 日

 

 




[******].CQC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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