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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理工中等专业学校高水平中职学校建设项目管理平台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01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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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理工中等专业学校高水平中职学校建设项目管理平台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泰安市理工中等专业学校高水平中职学校建设项目管理平台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

******中心编号:******XT-ZC-******-01

项目名称:******

预算金额:******35.00万元

最高限价:35.00万元

采购需求:

标的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单位:******

A

泰安市理工中等专业学校高水平中职学校建设项目管理平台采购项目

1

详见招标文件

35.0000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投标人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3.2根据《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法规〔2018457号)和《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办法》(鲁发改公管〔20181359号)及《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等文件规定,凡被列为失信主体的失信企业,依法限制参与本项目投标;

3.3根据财政部财库【2016125号文件《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登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

www.ccgp.gov.cn

)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企业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后审。

三、获取招标文件

1.领取时间:202471830分至2024751700分(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领取地点:************www.ccgp-shandong.gov.cn)进行账号注册。******网,投标人无需通过系统报名进行投标活动,只需要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平台领取招标文件即可参与投标活动(必须通过系统领取招标文件)。******中心联系,电话:******0538- ******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CA 数字证书,******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http://www.taggzyjy.com.cn/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 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综合受理窗口咨询电话******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472309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47230900分(北京时间)。

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注:******网上不见面报价、网上评审。******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若因投标人操作导致的投标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成功解密,视为自愿放弃报价资格,后果自负。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是,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3、行政监督部门:******中心,联系电话:************

4、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

5、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投标人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投标人可登录“https://www.ccgp-shandong-rz.cn/”了解相关政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泰安市理工中等专业学校

   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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