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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第七中学新建教学楼网络监控广播建设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

发布时间:2024-05-31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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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2.项目编号:******

3.采购方式:******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元):220000.00元

5.最高限价:220000.00元

6.采购需求:具体详见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自双方合同签定盖章生效之日起15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运行。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投标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投标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投标供应商是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1.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投标人在******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须提供书面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

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4.合格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 号)和《******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厅 ******厅 ******厅 ******厅 ******局 ******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5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该项目标的的所属行业为工业

6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参照宁财(采)发【2021】**号文件《******厅关于明确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事项的通知》,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其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公司授权的基础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授权方式应当以项目授权为主。

备注:以上除特别注明外,证明材料不提供原件,其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放在投标文件中相应部分,需保证上述资料扫描件完整并清晰可辨,如出现模糊无法辨认的情况,评委有权视其为不合格资料。如中标后发现中标单位存在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现象,取消中标资格。

三、获取磋商文件

间:20245**日20246**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 5 个工作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方式:******

持授权委托书(须提供本项目报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公司(中央东大道**号)或通过邮箱(NXHXXM@163.com)报名后领取磋商文件。

售价: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15: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日)

地点:******(中央东大道**号)

五、开启:

时间:**年**月**日15:00(北京时间)

地点:******(中央东大道**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公告在《******网》、《宁夏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发布。

注:******网站“更正”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更正”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公司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卫市第七中学

联系人:******高主任

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黄河街(中卫市第九小学南面)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公司

项目联系人:李莎

地址:******中卫市正丰香格里24#楼(中央东大道**号)

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公司

2024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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