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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教学用琴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20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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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教学用琴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更正为:**年**月**日08点30分。
(二)招标文件第三章货物需求五、技术规格及参数要求、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中“技术、功能指标要求”内容进行更正,详见更正后招标文件。
(三)评分细则中技术功能要求响应程度的评分标准更正为:
“货物技术功能指标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功能要求程度:
1、满足基本要求的(即无负偏离),得35分;
2、技术功能指标中有一项非“★”条款为负偏离或未响应扣1.75分,扣至0分为止。
3、本项目按照各技术功能指标中非“★”条款(共20项)的技术偏离情况计算偏离值,即上述“一项负偏离或未响应扣1.75分”。其中的“一项”是指招标文件货物需求中所列的技术功能指标中非“★”条款(共20项)中的1.至20.标号的内容。例如,技术功能指标非“★”条款中有一项负偏离或未响应,该单项技术与功能指标即为负偏离,扣1.75分。
4、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中的“技术规格偏离表”时应对“负偏离”项目依次编码,例如“负偏离1、负偏离2......”,如因投标人对负偏离编码错误而影响评审,则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5、本单项评分最终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四)招标文件中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进行更正,详见更正后招标文件。
更正日期:**年**月**日 18时11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更正后招标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师范大学
地 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黄河路**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公司
地 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和丰园17-**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阳、杨斯博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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