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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财政重点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第二次)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2-08-08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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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财政重点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第二次)磋商公告

******局委托,拟对**年财政重点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第二次)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招标,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项目名称

**年财政重点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第二次)

项目编号

青海浩驰磋商(服务)2022-**号(第二次)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包一:6万元(人民币)

项目分包

1个包

各包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供应商资格条件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 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5) 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天内);

公告发布时间

**年**月**日

磋商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每天上午9:**-**:00,下午14:**-**: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

******公司(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海湖新区唐道唐府公寓13B-11334)

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开户行许可证;

2.******公司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资料,需供应商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注:******公司联系邮箱,在邮件中标明购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公司工作人员进行联系确认。(谢绝邮寄)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年**月**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年**月**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采购人及联系人电话

采购人:******局

联系人:******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委托机构:******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网》发布

******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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