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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经开区支队办公用房租赁项目(三次)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27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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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名称:******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西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经开区支队

地址:******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租赁办公用房 2(年) ¥3,990,000.00 ¥7,980,000.00 (一)办公用房应具备一定的独立性,即有独立的进出门户,不与其他社会企业、商业等单位混合办公。应具备城市管理执法牌匾、各类城市管理执法形象设置安装条件,方便群众查找。 (二)应提供不少于70个停车位,且不与其他社会车辆混放。 (三)办公用房位置应距经开区管委会直线距离3千米以内,且距高铁新城较近。 (四)办公用房面积要求: 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有关规定,具体如下: 1.总建筑面积:不少于5000平方米,但不超过5500平方米。 2.基本办公用房: (1)办公室:使用面积不少于650平方米,不超过747平方米。能满足6个科室、3个大队、工会、党建等独立办公需求; (2)服务用房:使用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不超过2856平方米。含会议室、接待室、档案室、图书资料室、文印室、值班室、储藏室(库房)、物业及工勤人员用房、开水间、卫生间(男、女)、淋浴间(男、女)、洗漱间(男、女)等。 (3)设备用房:使用面积不超过161平方米。 3.附属用房:使用面积不少于340平方米,不超过1321.6平方米。******厅等。 4.技术业务用房和备勤宿舍:******厅和接待窗口,应有独立进出口,方便群众办理业务,使用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备勤宿舍应满足不少于360人住宿需要,应在独立楼层不与办公室混合,能男女分区。 (五)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房屋应为精装修,具备相关办公及生活设施(按需);提供水、电、天然气、中央空调(具备24小时供冷供热能力)、电梯等,消防设施完备有效;厨房、******厅、淋浴间等全部特殊场所已装修完毕,且装修应当完全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的装修规范;具备办理宽带、固话、各类设备、监控等安装条件。 (六)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房屋应权属明确,无产权纠纷。在租赁期限内成交供应商应保证所出租房屋的正常使用,须承担房屋主体结构、给排水管道、取暖设施设备、电力设施设备等相关配套设施设备的维修和保养。对租赁物因质量问题或装修问题影响采购单位正常使用或造成的安全隐患(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及附属设施和设备的不能正常使用、损坏、漏水、线路出现问题等)负责。发生问题时,须及时安排人员维修,保证在当天内恢复正常使用状态。

合同金额:******

履约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

七、合同签订日期

**年**月**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年**月**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办公用房租赁合同.pdf

租赁合同.pdf

西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经开区支队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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