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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左市中泰产业园内金象科技园标准厂房(一期...

发布时间:2024-07-04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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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崇左中泰产业园内金象科技园标准厂房(一期)项目5工业房产整体转让项目

项目编号

BBWCQJY**-***


挂牌起始日期

202474

挂牌截止日期

2024731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网络竞价时间同时顺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标的
概况

房地产


标的简介

一、标的清单


序号

标的名称

地理位置

房产建筑面积

(㎡)

转让底价

(元)

交易保证金

(元)

竞价阶梯

(元/次)

备注


1

崇左工业新区濑湍镇新兴屯西北面金象科技园标准厂房(一期)项目

1号丁类标准厂房

崇左工业新区濑湍镇新兴屯西北面金象科技园内

14,291.41

/

/

/

1.共4层,室内为毛坯。

2.第*-*层均已出租。租期至**年**月**日。


2

崇左工业新区濑湍镇新兴屯西北面金象科技园标准厂房(一期)项目

2号丁类标准厂房

崇左工业新区濑湍镇新兴屯西北面金象科技园内

4,643.23

/

/

/

1.共3层,室内为毛坯。

2.第1层已出租,租期至**年**月**日;第2-******处于在用状态。


3

崇左工业新区濑湍镇新兴屯西北面金象科技园标准厂房(一期)项目

3号丁类标准厂房

崇左工业新区濑湍镇新兴屯西北面金象科技园内

4,647.82

/

/

/

1.共3层,室内为毛坯。

2.第*-*层均已出租租期至**年**月**日。


4

崇左工业新区濑湍镇新兴屯西北面金象科技园标准厂房(一期)项目

5号丁类标准厂房

崇左工业新区濑湍镇新兴屯西北面金象科技园内

14,291.09

/

/

/

1.共4层,室内为毛坯。

2.A座一至三层、B座二至三层已出租,出租面积8683㎡。租期至**年**月**日。


5

崇左工业新区濑湍镇新兴屯西北面金象科技园标准厂房(一期)项目

6号丁类标准厂房

崇左工业新区濑湍镇新兴屯西北面金象科技园内

14,265.82

/

/

/

1.共4层,室内为毛坯。

2.******处于在用状态。


二、标的简介

1.本次转让的标的为位于崇左工业园新区濑湍镇新兴屯西北面金象科技园内(一期)项目的丁类标准厂房及其土地使用权,具体情况如下:

1)房屋建筑物5丁类标准厂房,建筑面积合计52,139.37平方米,建成2020**年间**号、**号、**号丁类标准厂房为双拼形式,每栋分为A、B座**号、**号独栋设计,配备货梯。

2)5工业用地使用权面积合计38,404.61平方米,宗地呈矩形分布,形状规则;地势、地形平坦,对土地利用无影响,土地实际开发程度为宗地外达“五通”(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通路),宗地内已完成开发建设,5宗地块上各建有1幢框架结构房屋建筑物(基础设施达到五通),******网状况为横四路、经南路、横三路,宗地邻路类型为园区道路本次评估土地开发程度设定为宗地外达“五通”(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通路),宗地内场地平整。

上关于标的的描述仅供参考,如有出入以标的现状为准。

2.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均已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房屋建筑物权利性质为自建房,用途为工业;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利性质为出让,取得日期为**年**月**日,终止日期为**年**月**日,从评估基准日起算,剩余使用年限为45.**年。


评估情况

评估价(元)

126,014,000.00


评估基准日

**年**月**日


评估机构

******公司


转让底价(元)

126,014,000.00


转让方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91451400MA5KDKU6XE
注册地:******中心四楼**室、**室、**室

法定代表人:刘晓峰
经济类型:******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转让方承诺

我方向北部湾产权交易所(以下统称“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由交易所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并非通过流押或流质取得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

******公司第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公司


特别
告知

风险提示。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附件下载”中有关材料,对标的进行实地勘察,对标的进行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交易所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及附件材料全部内容,已实地勘察标的并完全了解及认可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被确定受让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房产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交易所、转让有权******处置交易保证金。

1.本公告关于标的的描述仅供参考,如有出入以标的现状为准。不因房产披露面积与实际不符而调整成交价格。

2.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如须续期的,由受让方负责办理,续期费用由受让方缴纳。

3.标的物已设立抵押权,本次转让事项已通知抵押权人并征得抵押权人口头同意,尚未取得抵押权人书面意见。项目成交后,由转让方负责办理解押手续。如因抵押权人不同意导致无法继续交易的,则双方取消交易,并退还成交价款、交易保证金等款项,交易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4.标的产权证件等相关资料可在交易所查阅。

 

 

交易
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分期支付。受让方在《交易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以货币方式将首付款(成交价的30%)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余款应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付款期限不得超过**年,期间按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利率向转让方支付利息。余款及利息按照《交易合同》约定支付到转让方指定账号(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短信的提示,将成交价款缴入成交价款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必须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标的交割

1.受让方将成交价款首付款足额缴入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并提供转让方认可的余款合法有效担保之日起5个工作日,交易双方按标的现状进行资产移交并签署移交单、结转成交价款的函。交易所收到交易双方签章确认的移交单,或结转价款的函后5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首付款结转给转让方。受让方支付完全部成交价款及利息后15个工作日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办理解押及不动产权过户事宜。

2.本次转让房产交付前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的水、电、暖、气、物业费等)由转让方承担,维修基金、配套费及房产交付后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3.交易税、费。(1)本次转让成交价为含税价格,交易过程中涉及的税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纳税义务人承担,具体税费金额以国税部门规定为准。(2)办理转让所需支付的官费或其他因办理转让产生的其他成本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成交签约。

竞价结束后,转让方最后确定的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 3 个工作日内持报名时上传材料的纸质文件(详见本公告“报名手续的会员注册、报名”)前往签约地点办理成交签约手续: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签约地点:************公司

受让方办理成交签约手续时需向交易所递交以下纸质材料(提供复印件的,需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1)主体资格证明材料。①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②非法人组织: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③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附件1)(法人、非法人组织提供)。

2.项目成交后,转让方与租户原签订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由受让方按《租赁合同》约定履约,涉及变更、解除《租赁合同》的,由受让方自行与租户协商。

另外,**号厂房的第2-******处于在用状态,转让方与使用方尚未签订《租赁合同》。项目成交后,由受让方与使用人协商一致后签订《租赁合同》,明确租金、租赁期限等相关内容。请意向受让方报名前提前与使用人商洽租赁事宜,已经报名即视为已经认可现状并自行承担后续协商不成功等产生的任何风险和法律责任,不得以协商不成为由取消交易、追究转让方责任。

3.租金归属。项目成交后,以办理完成过户手续之日为时间界限,在办理完成过户手续之日前存在的承租方拖欠转让方的租金、承租方按《租赁合同》约定已经交纳给转让方的月度、季度或年度租金(周期租金)均归转让方所有,转让方无须向受让方结算已收取的周期性租期中未到租期所对应的租金,在办理完成过户手续当日起,承租方未支付的租金及其他承租收益归受让方所有。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买人请务必遵照

e交易平台

http://www.ejy365.com/)

《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

以及

《******网络电子竞价规则》

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竞价操作过程中如出现系统异常等情形的,竞买人应及时联系并告知交易所工作人员,******处理,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不利后果将由您自行承担。


现场展示

1.展示时间:挂牌公告期内

2.展示地点:******崇左工业园新区濑湍镇新兴屯西北面金象科技园内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需提前预约):*女士******

(注意事项:意向受让方勘验现场时应严格遵守转让方的管理规定,听从转让方的安排,否则将不允许参与报名。2.若本项目挂牌延期,需意向受让方自行与踏勘联系人沟通后另行约定具体踏勘时间。)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474日至2024731


报名手续

1.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2.报名手续

报名流程:会员注册、报名—报名资格审核—交纳保证金—参与报价。

1)会员注册、报名

意向受让方需在报名截止日17:00之前自行登录

******网站

http://www.bbwcq.com/),点击本项目对应的“报名”键进入登录界面进行会员注册、报名并上传报名材料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内的《竞买人条款》(包括意向受让方承诺、网络竞价须知)、《电子竞价风险及接收确认书》等文件,一经报名(点击同意)则视为充分了解并接受文件全部内容。

需上传的报名材料包括:

主体资格证明材料。1)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2)非法人组织: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3)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②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附件1)。

③风险知晓承诺书(附件3)。

备注: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2)报名资格审核交易所意向受让方上传的报名材料予以审核后,审核结果通过交易系统、电话、短信等方式反馈。报名材料需要更正的给予1次补正机会,意向受让方最迟应自由竞价结束前30分钟完成报名材料的补充、修正手续,逾期未完成补充修正手续或补充修正后仍不符合受让资格条件的,******处理,不再接收补正申请。

3)交纳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进行会员注册、报名后即可交纳保证金。在报名截止日17:00前按照系统发送的短信提示将意向保证金缴到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意向受让方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后,意向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注意事项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银行账户交纳,未以该账户交纳或者他人代缴视为无效保证金。E交易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意向受让方须将每项资金缴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4)参与报价。报名资格审核通过且交易保证金足额到账后交易系统以短信形式发送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意向受让方按照短信通知的时间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最高有效报价者为受让方

3.注意事项

1竞买人须妥善保管本人的账户及密码,任何以注册账户登录和参与竞买的操作,均视为本人的行为,因竞买人原因导致其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负责,交易所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2办理转让相关的各项手续的主体应当与竞买人在交易系统注册、报名的竞买主体为同一人。


******处置方式

1.交易保证金(意向保证金):人民币伍佰万元整(¥5,000,000.00)。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交易所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视为意向受让方违约或恶意磋商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交易所扣除意向受让方应交纳的竞价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且有权取消意向受让资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终受让资格)。交易所扣除转受让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的计算标准为:项目未成交的,按挂牌底价为基数计算;项目成交的,按成交价为基数计算。

1)报名受让同一标的的所有意向受让方在竞价过程中均不应价的;

2)提供虚假资料致使竞价无效;

3)竞价成交后发现不符合受让方资格条件

4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时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文件,或故意拖延(超过约定时间**天)不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

5)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或竞价服务费;

6)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7)扰乱交易秩序,使交易活动无法进行;

8)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3.违约方需承担守约方为实现合法权益所支出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等费用)。

4.竞价成交,竞买人的交易保证金优先扣除应付给交易所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项目的成交价款金额不足的,竞买人应在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补足

5.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于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

加价

增价幅度(元)

100,000.00元


自由竞价时间

**年**月**日 9:00
**年 **月1 日 10:00

延时竞价周期(秒)

180


服务费

竞价服务费由交易所于竞价成交后从受让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收取;不足抵扣的,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将差额部分足额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的信息提示,将竞价服务费缴入竞价服务费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附件下载


3.


联系
方式

标的咨询

*先生  ******、******

报名咨询

经理  ****-*885208

咨询时间

 工作日:北京时间上午8:**-**:00,下午:15:**-**:00 

联系地址

 交易所:南宁市青秀区枫林路**号宏桂大厦裙楼(******中心)

    他

监督电话:************ 

特别声明

对于与(意向)竞买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事项(如违约情形违约责任等,以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有关规定为准。******网站披露的其他交易机构制定的交易规则,仅适用其技术性操作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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